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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2 11:32:31

社保征管变革需迈执法权限槛
作者:戴蕾蕾
来源:《法治与社会》2018年第12

实行了20年的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征管制度正在做改变前的最后准备。

97日下午,浙江省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浙江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此前,北京、上海等多地的税务部门已经开展了类似的工作。

按既定时间表,20181210日前,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将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20191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费征缴方面的‘一国两制’被打破,在中国延续近20年的社保费‘双主体’征管格局——征缴机构可以是社保经办部门,也可以是税务部门——即将成为历史。”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告诉记者。

受访专家均表示,为确保社保费征管改革顺利进行,亟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订,以增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法律支撑和执法刚性。

涉及十多亿缴费人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我国现行的社保费征管制度是按照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来执行的,其中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胡继晔告诉记者,过去,由于各地征缴主体不一致,导致征缴方式和征缴效率也不一致,中国社保体系区域矛盾、收支矛盾引发各方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36个省份、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份”社保费征管模式大致可分为4种,北京、上海等14省份仍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河北、湖南等4省份按缴费项目或缴费人群不同分别由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征收,重庆、江苏等11省份采用“社保核定、税务代征”的方式,辽宁、河南等7省份则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2011年,社会保险法立法时,就提到要进行统一征收,而如何统一征收授权国务院来决定,7年过去了,终于开始了统一征收。”胡继晔说。

2018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88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确定今年1210日前要完成
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1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

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征费业务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开数据显示,这三类社会保险去年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5亿人、1.88亿人、2.27亿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征费工作由医保部门负责,前者去年参保人数约为11.77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征管工作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的征缴业务由财政部门负责。

企业负担加重?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意味着由税务部门履行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申报、征缴、清欠、检查、处罚等职责,与征收相关的管理工作也由税务部门承担。

“征缴的力度肯定要比以前大。”胡继晔说。

一位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在她的朋友圈里,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类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对此次征管改革表现出了相当的关心,他们认为人力成本会上升。

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费的基数为员工上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工资性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上限为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该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3倍,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

社保基数每年由用人单位报送社保经办部门,基数乘以当地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率,即为企业和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虽然是这样规定,但有些企业在操作时是有一定的操作空间的,有的企业就是按最低的社保基数进行缴纳的。比如一些销售类的职位,有的企业就按社平工资的60%缴纳社保,他可能这月工资两万元,社保只按照2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部门很少审核基数的真实性,一般都会认企业报送的基数。有的企业如果按照实际缴纳就会差距很大,企业的支出会多很多。”前述人力资源管理者告诉记者。

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近几年公布的报告,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调整周期拉长等原因,2016年开始,中国企业社保合规压力增大,社保费缴费基数合规企业的比例一路从2015年的38.34%下降到2017年的24.1%2018年略微回升2.9个百分点,为27%,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不足三成。

国泰君安宏观团队发布的研报称,在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两万亿元。若企业与个人按照当前费率共同承担,将影响企业利润总额13.4%,短期增加企业运营压力。整体数据反映出,社保征收体制改革对于企业盈利能力方面影响较大,全行业利润水平下降显著。对商业贸易、汽车、农林牧渔、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等行业利润冲击较大。

胡继晔则表示,现在大约三分之一的企业是按照规定的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的,征管主体改变之后,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对于那些原来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来说,成本会有所上升。

“但是补缴两万亿元这个说法,我表示不赞同,我们目前的政策导向一直是给企业减负,不可能再给企业增加两万亿元的负担。”胡继晔说。


20189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胡继晔表示,做实费基、降低费率是我国未来社保改革的方向,此次改革在增加了征缴力度的同时,应该较大幅度地降低征缴费率,比如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从现在的20%降低到14%15%,同时通过税务征收使得社保费应收尽收,那些过去就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负担会大大减轻,而按照最低缴费的企业会部分增加成本,但总额上应当有所降低,促进企业间社保税费负担的公平性。

推动全国社保法规的统一性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820日在北京举行的5部委会议中,提到这一改革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浙江国税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士表示,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明年起税务部门将对社保费进行全责征收,但是当前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执法权限明显不足。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认为,应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征收权限,增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法律支撑和执法刚性。

胡继晔亦表示,明年社保费就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社会保险法、税收征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当进行相应的修订,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税务机关完整的社保费征管职责,明确其履行缴费登记、接受缴费申报、核定缴费基数、费款征收、稽核、处罚等与征管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责,构建税务部门统一征管社保费的法律基础。“这可以推进全国社保法规的统一性,也为未来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费改税’奠定基础。”胡继晔说。

编辑/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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