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比赛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10-30

运动比赛安全责任协议书
灵台县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篮球赛即将开始,为保障我校男篮队员正常参赛,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特与运动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1.自愿参加本次比赛,服从赛事安排,按时参赛,守时守信,服从领队及教练的领导。
2.队员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做激烈运动的病史。
3.遵守体育训练规程,在比赛或训练前做好热身运动,避免因热身不足对自身造成运动伤害。
4.承诺文明参赛,尊重裁判和其他参赛人员,避免相互指责、埋怨,保证不出现打架、斗殴或辱骂裁判等行为,如有以上现象发生,愿意接受领队及教练处理,并接受学校做出的相应纪律处理。
5.比赛中注意安全,避免大幅度的犯规动作,防止对自己和其他队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6.比赛过程中按领队及教练要求穿着球服(运动服),不得自行其是; 7.为避免意外,学校为每个运动员包括领队购买意外险一份,如果出现意外,所需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学校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在康复后赔付。
8.学校指定车辆为比赛专用接送车辆,如果因其它原因未能乘坐专用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篮球运动会全面结束后失效。 承诺人:

领队签名: 教练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灵台县第二中学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运动比赛安全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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