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从严治党 为公安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30 09:30:51

推进从严治党 为公安工作

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治党管党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力保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公安机关推进“四项建设”、全年重点工作和新一轮警务机制改革的全过程,贯穿于党建工作和党内生活各方面。要以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建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为基础,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公安队伍,为促进红兴隆社会稳定,推动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结合基层公安机关实际,笔者认为,从严治党首先从党建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为抓起、抓实、抓出成效。

一、全面把握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把握实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一要清醒认识党建工作的发展机遇。对于党建工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系统阐述了党建工作是什么” “做什么” “怎么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注入了强大动力。二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公安机关是一支纪律部队。在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中基本上都是党员,在这样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中,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建工作抓好抓实了,公安队伍就会信念更加坚定、纪律更加严明,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就抓住了核心和根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发展进步。三要把握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新要求。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行党委与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带头落实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  准确把握抓党建带队建的工作重点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提升境界,鼓舞士气,凝聚斗志。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要全面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组织要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突出公安机关特色,采取“三会一课”等有效方法,认真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使之形成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二要全面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中,要紧密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探索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和新举措,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打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三要全面加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党建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建立党委(支部)书记定期讲党课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注重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将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搭建网上党建工作新平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要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我们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抓好党内生活基本动作、基本环节的落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细化民主生活会程序规则,不断提升质量。

三、努力开创抓党建促工作的新局面

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每季度专题研究,每半年听取汇报,每年召开大会总结表彰,并作为年终公安工作考评一项重要依据。形成“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党务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党建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设队伍,促进工作,服务大局。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始终,科学搭建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效果,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要依托党建,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实现党组织战斗力提升,党员民警、干事创业精神增强,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同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提升了队伍良好形象,出台以服务为导向的制度措施,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目标,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建和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阳光警务”工程,深化警务公开,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各项措施。以党支部为基本作战单元,积极推行优质服务,在一线窗口单位,积极推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建立党员服务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使服务群众工作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

四、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新形象

深入组织广大党员民警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打牢党员领导干部培育优良作风的思想基础。坚持抓机关、强基层,以开展“基层党建组织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同时,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实行每月定期组织对全体党员民警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认真组织党员系统学习党规党纪,使党员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使党员干部成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模范。把改进工作作风与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结合,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民警中开展争创“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不断提高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新形象。

推进从严治党 为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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