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发布时间:2020-03-31 02:08:33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百姓关注的焦点。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与国际接轨并适应国情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的认证体系,逐步形成了由认证管理机构、认证从业机构和认证对象三个层级组成的体系构架(如图1所示),按照认证对象不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分为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表1所示),此外,农业部还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以及种子认证试点为主的投入品认证工作。

  一、农产品质量认证
    我国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认证——QS质量安全认证,农产品也不例外。三品一标为自愿性认证,是我国现阶段安全优质农产品发展的基本类型,也是今后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QS质量安全认证
    质量安全认证(Quality Safety,简称QS)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我国全部28大类食品,即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检验、合格且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单位负责QS质量安全认证的相关程序,认证程序包括准备材料、申请、审查、发证四个阶段,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具体可查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等。
    (二)三品一标认证
    “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我国已基本形成以无公害产品为基础, 以绿色食品为主导,以有机食品为补充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
    1.无公害农产品。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
    1)认证程序及部门分工。由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两个环节组成。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流程见图2)。
    2)认证基本要素。包括产地认定、生产过程检查、产品抽检、监督检查、监督检验等。具体可查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依据表》、《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录》等。
    2.绿色食品。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1)认证程序及部门分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具体流程见图3)。

    2)认证基本要素。包括产地环境评价、生产过程检查、产品抽检、监督检查、监督检验等。具体可查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环境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等,以及一系列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如《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201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2013)等。
    3.有机食品。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1)认证程序及部门分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国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国外机构如美国的DCIA,法国的ECOCERT,德国的BCS,瑞士的IMO,日本的JONA等都在我国开展相应的认证业务(具体流程见图4)。

 2)认证要求。申报认证的产品种类必须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之内。具体可查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关于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和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的通知》、《关于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机生产投入品评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有机生产投入品评估证明程序(试行)(肥料)》等。从以上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介绍,可以看出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见表2)。



     4.农产品地理标志。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如阳澄湖螃蟹、大黄埠西瓜等。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此证书长期有效。
    1)部门分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工作。
    2)认证要求。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在名称、产品品质、产地环境等方面都有相关严格的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应当是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服务性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地域性资源公权,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具体可查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感官品质鉴评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等。
    3)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为地理标志产品设立了专用标志,用以表明使用该专用标志的产品的地理标志已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个人及关单位,申请程序按照《商标法》规定申请。具体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等。 
    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商标有时融为一体,但也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构成要素方面,商标不得使用直接叙述商品产地、原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及图形,地理标志恰恰相反。功能方面,商标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而地理标志表明来源于。权利性质方面,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地理标志却不是被某一生产经营者而独占,是属于特定地域范围内所有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者。权利内容方面,商标可以许可也可以转让。地理标志不能转让,也不可以许可特定区域之外的其他经营者使用。
   
    二、农产品体系认证
    近年来,国际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从最终产品合格向种植养殖环节规范、安全、可靠等转变,我国也随之推行了几种生产管理和控制体系及相应的体系认证,其中ISO9000为食品认证标准,在生产环节主要推广GAP管理体系,在加工环节推行GMP的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的HACCP体系等,合作社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的体系认证。
    (一)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
    1.定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简称HACCP)体系是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HACCP管理体系是指企业经过危害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有效地运行,并能保证达到预期的目的,保证食品安全的体系。
    HACCP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企业委托有资格的认证机构对本企业所建立和实施的HACCP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的活动。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依据和认证范围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2.适用范围。包括初级生产、食品制造、农副食品的加工、食品接触器具及视频包装材料的制造等。
    3.认证程序及相关部门。HACCP体系认证可分为四个阶段,即企业申请、认证审核、证书保持、复审换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构可实施HACCP体系认证工作,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具体可查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等。
    (二)中国良好农业规范( GAP)认证
    1.定义。中国良好农业规范(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简称 GAP)是一套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操作规范,是以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关注环境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
GAP强调从源头抓起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是提高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该标准主要涉及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各农业领域。
    2.认证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估检查、符合性判定、认证级别四个阶段。根据不同的认证标准, GAP认证分为一级认证和二级认证,且一级认证高于二级认证。
    所有农业生产者都可以作为认证申请人,向经认监委批准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目前已有十几家机构获准在国内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业务,如CQC)申请认证。农业生产者分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作物、畜禽或水产品等)具有所有权并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具体可查看《良好农业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获证企业名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定期更新)等。
    (三)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
    1.定义。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简称GMP)是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贯彻于食品生产全过程的一系列方法、技术要求和监控措施,是政府强制性的有关食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的卫生规范。
    2.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认证受理、现场审核、认证决定、监督审核、跟踪调查、产品抽样检验要求等程序。由认证机构(如CQC)发放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获证组织可申请再认证,再认证程序与初次认证程序一致。具体可查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等。
    (四)ISO9000体系认证
    1.定义。ISO9000系列标准规范了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交付的所有过程,牵涉到企业内从最高管理层到最基层的全体员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成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TC176),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2.认证程序及实施标准。企业推行ISO9000有五个必不可少的过程:知识准备立法宣贯执行监督、改进。
ISO9000系列标准自1987年发布以来,经历了1994版、2000版、2008版的修改,形成了现有的ISO90012008系列标准。2008ISO9000族标准包括以下一组密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ISO1901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B/T 19004-2011《追求组织的持续成功 质量管理方法》。这些标准为不同类型、规模和环境变化条件下的企业获得持续成功,提供了一种质量管理方法的指南。
    3.适用范围。ISO9000认证适用于农业、渔业、采矿业等39个行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625项国家标准,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23号)中向社会发布。
此外,我国还有ISO14000体系等适合农产品认定、认证的管理体系,国际上统一适用的食品认证标准有英国零售商协会发起的BRC认证,德国和法国零售商共同发起的IFS认证,荷兰HACCP认证,北美零售商的SQF认证等,这些认证标准在我国推行尚处于起步阶段,推行国际统一的认证标准有助于我国农产品走向世界,必将在我国得到推广。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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