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工作纪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8 09:09:47

宣传部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条  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有事需提前请假,回来后及时销假。无特殊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第二条  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理。不串岗,不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喧哗;不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玩扑克、打麻将、下棋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声音要尽量放低,以免打扰其他同志办公,回答问题要耐心清楚。对上级的电话通知或下级的汇报,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准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必要时要力求简短。车辆调度必须服从管理,做到出行有据,停放有序,安全通畅。

  第三条  遵守机关公共守则。保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未经批准不得张贴、悬挂标牌、宣传画等。通知、广告等要在指定的宣传栏处张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等。

  第四条  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分管领导外出,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待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有事外出,持有效证明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待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按出勤制度予以考核,并对出勤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第五条  遵守机关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健全值班记录、值班报告及接班等制度,形成在岗职工24小时值班安排表。同时坚持值班报告制度,遇有紧事、重要事项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总值班领导汇报,对于需要连续报告的事项,及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做好有关事项的信息综合反馈,并对值班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第六条  遵守机关学习制度。开展好集中学习的同时,要加强自学,坚持每周一自学和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为主,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法律知识、政治理论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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