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职工谈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0-05-08 15:59:35

昌宁县佳阳投资有限公司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谈话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谈话对象姓名

单位

职务

记录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谈话时间

2015年10

谈话地点

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应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警钟长鸣,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公司领导班子或部门负责人作出的决定,在单位闹无原则纠纷的,搞内耗,不团结。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六、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按部就班,轻重不分,能应付就应付,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职责内的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七、不主动作为。上班时间不请示报告无故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导致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

十、对上级党委、纪委或者同级党委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未落实,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以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坚决,导致“四风”问题反弹和突出的。

十二、违反纪律审查各项规定的。

十三、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不按领导要求落实,不服从单位和领导工作安排,或者拒不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对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因履职不到位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贻误工作推进的。

十五、对自身要求不严,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的。

十六、违反规定饮酒、赌博,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口气粗、架子大,甚至违纪违法的。

十七、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谈话对象

表态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5年10月 日

与职工谈廉政提醒谈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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