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信访局关于部分副县级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市信访局参加信访督
发布时间:2019-03-08 2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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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信访局关于部分副县级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市信访局参加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信通[2008]4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08.09.02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信访局关于部分副县级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市信访局参加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筑信通〔2008〕4号)
各区(市、县)信访局(办),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干部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转变信访工作观念和工作作风,深入推动我市“清积案、促和谐”工作,根据《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市信访督查专员办法(试行)》和《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学习锻炼办法(试行)》的要求,市委组织部抽调了1名副县级干部和5名年轻干部到市信访局参加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该6位同志已于2008年9月1日到岗。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调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