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8-08-15 09:59:26

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唐河县人民政府

20176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 1 -

1.1 县域概况 - 1 -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3 -

1.3 十三五”发展形势 - 5 -

2 规划调整原则和目标 - 5 -

2.1 规划调整原则 - 5 -

2.2 调整目标 - 6 -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7 -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 7 -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8 -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 8 -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9 -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 9 -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 10 -

4.3 生态保护用地优化 - 13 -

4.4 土地整治布局 - 13 -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4 -

5.1 土地用途分区 - 14 -

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5 -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 16 -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 16 -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 17 -

8.1 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 17 -

8.2 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衔接 - 17 -

8.3 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 17 -

8.4 与其他部门的衔接 - 17 -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18 -

9.1 法规措施 - 18 -

9.2 行政措施 - 18 -

9.3 经济措施 - 18 -

9.4 技术措施 - 19 -

附表 - 20 -

附表1 - 20 -

附表2 - 21 -

附表3 - 22 -

附表4 - 23 -

附表5 - 24 -

附表6 - 25 -

附表7 - 26 -

附表8 - 27 -

附表9 - 28 -

附表11 - 30 -

附表12 - 31 -

附表13 - 32 -

附表14 - 36 -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唐河县人民政府对《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 县域概况

1.1.1 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别

唐河县位于南阳盆地东部的豫鄂交界处。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28---113°16′、北纬32°21---32°55′之间。东临桐柏县、泌阳县,西接新野县、宛城区,南连湖北省枣阳市、襄阳县,北与社旗县接壤。唐河县地理位置优越,宁西铁路、沪陕高速横贯县域东西,G312、方(城)枣(阳)公路、确(山)内(乡)公路在县城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县境东西长67km,南北宽63km,全县土地总面积249710.99公顷。

唐河县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乡和12个镇,513个行政村。2014年总人口14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51万人,城镇化率为35.34%

1.1.2 资源与环境

唐河县地处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10C.7-8月最热,平均气温27.10C;极端最高气温41.10C12月至次年1月最冷,平均气温2.70C,极端最低气温-14.10C。年平均降水量915.5mm68月为雨季,占年降水量的62%。无霜期年平均233天。

全县共有4个土类68个土种,以黄棕土壤分布面积最广,砂姜黑土次之。适宜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

唐河县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县和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县之一,获得“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中国农科院全国首家农业综合示范县”和“全国黄牛综合饲养标准化示范县”等称号。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红薯和棉花等为主,畜牧业以南阳黄牛和瘦肉型猪为主。全县乔木品种达130多种,灌木20多种,水果类有1141100多个品种,全县已形成了以枸桔、水果、泡桐和栀子树等为主的林果生产优势。

唐河县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常见野生植物有1400多种,矿藏40多种,其中水泥石灰岩储量6亿吨,大理石储量为1亿m3

1.1.3 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唐河经济犹如巨龙腾飞,步入了一个健康高速发展的新时期。2014年,唐河县生产总值完成227.3亿元,增长9.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5.4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5.2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6.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29元,增长8.7%;农民人均纯收入10060元,增长11.3%

2014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1.2亿元,增长12.4%。县产业集聚区先后获得南阳市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南阳市先进产业集聚区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跻身全省产业集聚区前50强。

唐河县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棉、油基地,也是河南省重要的石油基地,河南省较具实力的县市之一,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南阳市各县前列。唐河县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栀子之乡”、中部百强县市、河南省对外开放先进县、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河南省南水北调移民工作先进县、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荣誉称号。2015年国务院批复《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将唐河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

1.1.4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唐河县土地总面积为249710.9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87846.7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1678.45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0185.82公顷。

1)农用地。2014年唐河县农用地面积为187846.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23%

耕地:面积为153828.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1.60%

园地:面积为2256.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0%

林地:面积为14070.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63%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690.4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8%

2)建设用地。2014年唐河县建设用地面积为31678.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69%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8399.1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37%。其中城镇用地面积3023.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3174.2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9.28%;采矿用地面积2200.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88%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205.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8%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4.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3%

3)其他土地。2014年唐河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0185.8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09%

水域:面积为17928.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18%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257.3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1%

详见附表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实施期间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耕地面积153828.9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131413.10 公顷,均高于上级下达目标(耕地147105公顷,基本农田128900公顷),与2009年(耕地面积145280.1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126675公顷)相比分别增加8548.80公顷和4738.10公顷,同时大力开展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了全县耕地数量的稳定和质量的逐步提高。

1.2.2 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全县各类建设的用地需求,没有出现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影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实施。“十二五”期间累计批准用地934.60公顷,其中城市批次和乡镇批次累计保障用地463.31公顷,单独选址保障用地168.83公顷,城乡增减挂钩保障用地302.46公顷,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发展用地。

规划实施期间,重点保障了产业集聚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库区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重点区域用地,同时还保障了312国道改线工程、宁西铁路复线、信南高速公路至河南油田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南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油田等重点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

1.2.3 现状建设用地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突破2020年控制规模

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1678.45 公顷,超出规划控制规模(30993.46公顷)684.99公顷,与2009年(30391.79公顷)相比增加1286.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8399.10 公顷,超出规划控制规模(27529.03 公顷)870.07 公顷,与2009年(27192.36公顷)相比增加1206.74公顷。主要原因为2010-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增加524.97公顷,未达到规划预期的1415.00 公顷的减量目标,规模不减反增。

1.2.4 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实施期间,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新型城乡统筹发展体系。规划期内将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布局在县城周围、重点镇驻地和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城乡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16.71%增加到2014年的18.40%;相应的城镇人口比例由2009年的26.06%增加到2014年的35.34%

1.2.5 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

规划通过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高效配置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等措施,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推进了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的转变。2014年底,唐河县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10万元/公顷和6.48万元/公顷,分别为2009年的1.42倍和1.73倍。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9年的人均125平方米降低到2014年的人均105.53平方米。

1.2.6 推进了土地综合整治

《现行规划》下达给唐河县规划期末的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1671.32公顷。到2014年,实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449.93公顷,土地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详见附表2

1.3 “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唐河县发展战略定位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位和资源等优势,努力把唐河建成中部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革命老区绿色发展先行和现代化中等城市。

唐河县“十三五”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人均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全县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到达7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节能减排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前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果显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全面加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

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72亿元,平均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470亿元,年均增长1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现行国家标准下4.56万贫困人口全面实现脱贫。

“十三五”时期,唐河县被定为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和河南省国土改革创新试点县,《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不相符合当前唐河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要求唐河县土地工作要以三化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整体谋划、优化调整布局、统筹开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 规划调整原则和目标

2.1 规划调整原则

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布局,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城乡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2 调整目标

2.2.1 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调整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51760公顷(227.64万亩)以上,比《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147105公顷)增加4655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保持在2066.67公顷(3.10万亩)以上。

规划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32633.33公顷(198.95万亩)以上,比《现行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128900公顷)增加3733.33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保持在1140公顷(1.71万亩)以上。

2.2.2 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各项指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唐河县建设用地总规模面积不突破31288.44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719.3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30993.46 公顷)增加294.98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唐河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面积不突破27809.11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701.21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27529.03公顷)增加280.0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大于5914.83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130.60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6294.73公顷)减少379.9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不高于21894.28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570.61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21234.30公顷)增加659.98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唐河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面积不突破3479.33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18.12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3464.43公顷)增加14.90公顷。

2.2.3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确保占补平衡。规划调整到202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160.6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1396.05公顷,确保占用与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

详见附表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唐河县农用地面积为188673.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56%;建设用地面积为3128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3%;其他土地面积为29749.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1%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18784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3%;至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增加到188673.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56%;比2014年相比增加826.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3%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153828.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0%;至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增加到153829.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0%,比2014年相比增加0.50公顷。

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225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0%;至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减少到2263.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1%,比2014年相比增加6.50公顷。

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14070.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额5.63%;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增加到14614.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比2014年相比增加543.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

2014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17690.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8%;至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到17966.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9%,比2014年相比增加275.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1678.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9%;至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到3128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3%,比2014年相比减少39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

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839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7%;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到2780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4%,比2014相比年减少5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其中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面积为522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591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7%;与2014年相比增加6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317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到2189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7%;与2014年相比减少12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

2014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27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至3479.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9%;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19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0185.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9%;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29749.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91%;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436.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

2014年全县水域面积为17928.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8%;至2020年水域面积减少到17708.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9%;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219.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2014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25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1%;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减少到12040.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82%;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21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详见附表4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4.1.1 耕地布局优化

2014年唐河县耕地面积153828.91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153829.41公顷,大于上级下达给唐河县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因建设、其他等占用耕地3809.1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开发补充耕地面积3809.64公顷。

按照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这一目标,优化全县耕地布局,耕地减少的乡镇为:滨河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张店镇、毕店镇、城郊乡;耕地增加乡镇为:源潭镇、郭滩镇、湖阳镇、黑龙镇、大河屯镇、龙潭镇、桐寨铺镇、苍台镇、上屯镇、少拜寺镇、桐河乡、昝岗乡、祁仪乡、马振抚乡、古城乡、东王集乡。

其中2014年官庄工区唐河部分耕地面积3116.83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因建设等占用耕地67.66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71.51公顷,规划期末耕地面积3120.68公顷,大于上级下达给官庄工唐河部分耕地保有量指标。

详见附表5

4.1.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2014年唐河县基本农保护面积为131413.10公顷,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32633.33公顷,比2014年增加1220.23公顷,最终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32678.84公顷,多保护45.51公顷。

2014年官庄工区唐河部分基本农田面积2460.56公顷,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140公顷,比2014年减少1320.56公顷,最终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138.85公顷,多保护8.29公顷。

1)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唐河县城市周边范围为《现行规划》中心城区控制规模向外1-3公里,区内土地总面积17456.2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8773.34公顷。《现行规划》基本农田面积3424.66公顷,其中耕地3280公顷,其他地类144.66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等;调入基本农田1873.18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出基本农田395.37公顷。规划调整后,唐河县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为4902.47公顷,全部为耕地,坡度≤2°,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等,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与河流、绿地等共同形成城市开发边界,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

2)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014年唐河县基本农田面积131413.1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1184.45公顷,其他地类228.65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等;调入基本农田面积9443.08公顷,主要分布于城市周边、毕店镇、祁仪乡、昝岗乡、马振抚乡、少拜寺镇;调出面积8177.34公顷,零星分布于全县各乡镇。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2678.84公顷,全部为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等。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有所提高,集中连片程度略有提高。

详见附表7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调整后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与2014年现状规模相比,净减390.02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增加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净减590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增加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690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增加6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28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99.98公顷。弹性空间844.85公顷(包括省厅下达483公顷和经省、市国土部门同意,追加唐河县弹性空间361.85公顷),其中官庄工区唐河部分10公顷。

4.2.1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指标69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265.59公顷(其中产业集聚区部分83.12公顷),产业集聚区274.71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83.12公顷),官庄工区60公顷,乡镇安排232.82公顷;弹性空间844.8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730.97公顷(其中产业集聚区部分122.79公顷),产业集聚区226.8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122.79公顷),管庄工区10公顷。

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现行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2020年人口为26万人,用地规模为2655.50公顷,人均用地102平方米。中心城区2014年现状人口为15.27万人、建设用地规模1857.23公顷,人均用地122平方米。

规划期间,由于新增城镇工矿指标无法满足《现行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模和城市规模边界调整,因此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调整,调整后边界东至现状城市边界,西至凤山路,南到溧水路和工业路,北至北京大道调整后中心城区总规模为2853.61公顷(其中包含产业集聚区50 0公顷)。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6万人,人均用地110平方米,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96.38公顷(其中产业集聚区部分205.91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265.59公顷(其中产业集聚区部分83.12公顷),弹性空间730.79公顷(其中经省、市国土部门同意,追加唐河县弹性空间361.85公顷;产业集聚区部分122.79公顷)。同时在中心城区东部、西部和北部安排有条件建设区641.14公顷,为城市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详见附表8

2)产业集聚区布局调整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唐河县城南部,是河南省政府初步确定的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规划总规模为1960公顷,其中起步区500公顷(全部包含在中心城区内),发展区670公顷,控制区790公顷。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和新能源产业三大产业。

2014年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规模为799.4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292.93公顷),其中起步区292.93公顷(全部包含在中心城区内),发展区271.95公顷,控制区234.61公顷。

规划期内保障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1.5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为205.9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274.71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为83.12公顷),弹性空间226.8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为122.79公顷)。剩余无指标部分安排有条件建设区641.59公顷,为产业集聚区未来的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剩余23.53公顷为农村道路、规划溧水路和河流。详见附表9

3)官庄工区唐河部分

南阳官庄工区位于宛城区唐河县、新野县三县区交界地带,涉及唐河县张店镇曾庄村、牛三门等8个村和河南石油地质勘探局。

官庄工区在唐河县规模为3972.04公顷,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721.12公顷。本次保障指标7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指标60公顷,弹性空间10公顷;并安排有条件建设区457.53公顷,为官庄工区未来的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4)乡镇城镇工矿

除涉及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官庄工区外各乡镇共计安排232.82公顷城镇工矿指标,主要用于110千伏输变电站、铜镍矿等建设项目,分布于滨河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源潭镇、张店镇、湖阳镇等18个乡镇。

城镇工矿指标具体分配为:文峰街道办事处2.91公顷、源潭镇1.18公顷、张店镇0.46公顷、郭滩镇0.26公顷、湖阳镇86.76公顷、黑龙镇2.08公顷、大河屯镇0.50公顷、龙潭镇0.16公顷、桐寨铺镇2.42公顷、上屯镇2.18公顷、毕店镇0.65公顷、少拜寺镇0.52公顷、城郊乡45.16公顷、桐河乡0.26公顷、昝岗乡24.57公顷、祁仪乡0.29公顷、古城乡2.24公顷、东王集乡0.22公顷。

4.2.2 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唐河县下辖12个建制镇,分别为源潭镇、张店镇、郭滩镇、湖阳镇、黑龙镇、大河屯镇、龙潭镇、桐寨铺镇、苍台镇、上屯镇、毕店镇、少拜寺镇,2014年现状镇区用地规模共计1423.91公顷,城镇工矿指标和弹性空间未分配到各乡镇,因此各镇区用地规模不变。12个镇镇区共布置安排有条件建设区549.82公顷,为各镇区未来的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分别为源潭镇20.27公顷、张店镇45.39公顷、郭滩镇66.98公顷、湖阳镇40.37公顷、黑龙镇14.07公顷、大河屯镇58.11公顷、龙潭镇31.65公顷、桐寨铺镇40.88公顷、苍台镇31.92公顷、上屯镇83.31公顷、毕店镇75.30公顷、少拜寺镇41.57公顷。

详见附表8

4.2.3 农村居民点布局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适当从建新区规模中拿出一定量的指标用于农村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健康养老、民生工程和乡村风貌改造等,保证此类项目尤其是最急需的项目能够落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与批准的村庄布点规划衔接,适当瘦身和布局优化,期内共安排建新区3524.85公顷。

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3174.27公顷,规划调整后,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1894.27公顷,净减少1280公顷。规划期间共整治农村居民点规模4804.85公顷,其中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居民点净减量任务整治1280公顷,用于保障城镇发展(弹性空间)整治844.85公顷,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及新型社区建设整治2680公顷。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拆旧区总规模为3524.85公顷,用于保障城镇发展(弹性空间)整治844.85公顷,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及新型社区建设整治2680公顷。

详见附表10

4.2.4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依据唐河县十三五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交通水利规划,唐河县2015-2020年将实施多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期内共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199.98公顷。

1)交通用地

期内重点保障唐河县北环路、迎宾大道南延、澧水路、凤山南路、工业西路、唐方路扩建等新建、扩建、改建道路。

2)水利用地

期内重点保障牛沟灌区渠首闸除险加固工程、泌阳河、清水河和唐河涉及5个乡镇部分危险河段除险加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3)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东大寺、发山、廖山、石柱山等旅游项目。

见附表13

4.3 生态保护用地优化

1、在唐河县中心城区内唐河两岸的滩涂、林地,作为城市的绿化,发挥其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

2、保护耕地、园地、林地、水面和部分自然保留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

3、构建生态屏障。大力实施生态廊道、农田林网等林业工程,完善宁西铁路、312国道、335省道、240省道及239省道两侧2公里范围内生态涵养区,着力构建林种丰富、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屏障。

4.4 土地整治布局

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和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区整理。同时大力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为3809.64公顷。

4.4.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以以耕地整理为主,通过合理规划,整治沟渠道路,提高耕地质量,主要分布于黑龙镇、东王集乡等乡镇。

4.4.2农村居民点整治

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为3768.27公顷,分布于源潭镇、张店镇、大河屯镇、上屯镇、少拜寺镇、黑龙镇等19个乡镇。

4.4.3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滩涂和宜农自然保留地开发为耕地。规划期内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41.37公顷,主要是对滩涂整治,分布于张店镇。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1 土地用途分区

结合唐河县农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等多方面的调整,相应调整土地用途分区方案。唐河县土地利用划分为五个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等用途分区调整如下:

5.1.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制划定的区域。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135716.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4.35%;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139535.8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88%

5.1.2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37968.2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20%;规划调账完善后该区域面积33495.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41%

5.2.3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25746.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31%;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25806.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33%

5.2.4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2148.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6%;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2365.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5%

5.2.5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14288.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2%;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14879.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96%

详见附表11

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根据建设用地整体安排,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调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各区规模和范围有所调整,但管制规则不变。

5.2.1 允许建设区调整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27886.08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31446.83公顷。

5.2.2 有条件建设区调整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1356.42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2290.08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

5.2.3 限制建设区调整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调整完善前该区域面积220468.49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该区域面积215974.08公顷。

详见附表12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根据规划期内唐河县安排重点项目180个重点项目,其中交通项目23个,水利项目19个、电力能源矿产项目34个,旅游项目14个,扶贫项目85个,其他 5个。

详见附表13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为保障“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精准扶贫、风电产业及旅游项目发展需求,优先保障文峰街道办事处、滨河街道办事处、湖阳镇等乡(镇)建设用地需求,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结合乡镇主导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及耕地质量等级,在祁仪乡、马振抚乡、毕店镇等乡(镇)补充耕地,增加耕地保护任务。

详见附表14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8.1 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唐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了“经济强县、生态大县”的目标和“中部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革命老区绿色先行区和现代化中等城市”的发展定位,提出加快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在发展战略方面重点参考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人口、城市化率、经济增长速度等参考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规划近期经济发展目标做到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另外,本次规划编制重点考虑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发展区和重点项目区的用地统筹安排。

8.2 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衔接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最终体现。按照上级要求,唐河县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进行、同步开展。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为132633.33公顷,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际落实面积132678.84公顷,多保45.51公顷,规划用地布局避开基本农田,既满足用地需求,又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8.3 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本次调整完善与城市规划在中心城区人口预测上基本一致,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低于城市规划的用地规模,但本规划在城市规模边界外划定了扩展边界,给未来城市发展预留了空间,可以满足中心城区发展用地需求。

8.4 与其他部门的衔接

唐河县国土资源部门与交通、水利、电力、旅游、扶贫、教育、商务等部门的衔接包括三方面:一是其他部门以项目的形式提出用地需求,国土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就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保障用地需求;二是对于选址明确的应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国土部门提出用地控制规模;三是对于无法明确选址的单独选址项目,列入规划项目清单,在总量上给予适当考虑。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1 法规措施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

9.2 行政措施

要把《调整方案》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县、乡(镇)政府要根据规划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编制要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切实提高规划的决策水平。经批准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撑的参与程度。

9.3 经济措施

1.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足额收交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3.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集体和个人整理、复垦、开发农用地,应给予经济扶持。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

4.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

9.4 技术措施

各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各项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确保信息现实性。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依据。


附表

附表1

唐河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附表2

唐河县《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附表3

唐河县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4

唐河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附表5

唐河县耕地保有量变化表


附表6

唐河县城市周边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附表7

唐河县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表8

唐河县唐河县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


附表9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控制表

备注:1、起步区增量指标保证包含弹性空间122.79公顷;

2、发展区增量指标保证包含弹性空间77.22公顷;

3、控制区增量指标保证包含弹性空间26.84公顷;

4、剩余23.53公顷主要为道路、河流水面。
附表10

唐河县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附表11

唐河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表12

唐河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附表13

唐规河县重点建设项目划表


附表14

唐河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

唐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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