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与发挥代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汇编

发布时间:2019-07-01 22:50:13

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与发挥代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汇编



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前进的关键所在,也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人大常委会要从维护党的领导的需要出发,切实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及时、准确地把握党委的主张和决策意图,适时将党委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为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总体部署开展工作,使人大工作与党委的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一本质和核心除要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外,还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提出了要求。即,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能否真正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人大在履职中,凡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都要广泛听取各方面反映、尤其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贴近民生、符合民益。

三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不断推进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保证了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把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作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规定的立法制度,保证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制度,保证监督的实效性;健全和完善会议议事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优化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发挥代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发挥代表作用,是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的重要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要求、集中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充满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另一方面又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得越好、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越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究竟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作用的发挥。我们国家的代表制度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特别强调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实行兼职制的,有利于代表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广泛地接触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明晰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能够更好地行使代表的职能,并通过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拉近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密切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使党和国家作出的任何重大决策更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的主张,同时也是人民的共同意愿。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而各级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他们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最广泛的联系,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理所当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

人大代表素质主要是指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是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的主观条件。人大代表是否具有较好的素质,关系到人大代表能否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能否正确运用法定权力,发挥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主要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必将对人大代表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

1、思想品德素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政权的集体执政者,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坚定捍卫者。他们的政治原则与一般公民相比,应该更坚定,更鲜明,在复杂、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向,拥护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拥有大公无私、清正廉明的品德,严格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

2、法律意识素质。人大代表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护法的自觉性,是人大代表素质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素质,能正确处理法律与权力、法律与政策、法律与人情、法律与利益的关系,崇尚法律,依法办事,能忠实地担负起推动法制建设的重任,自觉学习宪法以及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行使职权,为民办好、实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有关人员,敢管、敢告,直至依法行使质询权、罢免权。能善于适用法律,维护人大、政府的权威,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3、参政议政能力素质。人大代表依法参加国家权力机关集体执政;参加国家事务管理,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对国家机关的政况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绩进行评议。这些都要求人大代表应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人大代表的言行都是严肃的参政议政行为,人大代表不仅要善于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要善于从全局上、长远上、根本上考虑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积极参与决策,为稳定政治、发展经济、繁荣社会,出主意,想办法。既要有现实意义,又要有长远意义,从而在根本上代表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

4、社会活动能力素质。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应该争取成为社会活动家,应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为群众讲话办事,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善于扩大社会接触面,深入调查研究,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自觉地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和社会活动,多方面、多层次地观察、了解社会,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意识,积极反映社会现实问题和群众的真情民意。这样的人大代表无论走到哪里,群众会对他说知心话,人民拥护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实践证明,人大代表能密切联系群众,社会活动能力强,对优化人大的整体结构,深化群众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强化人大的执政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

5、阅读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素质。人大代表应能阅读、理解文件材料,能思路清晰、语言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人大代表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之一。人大代表通过阅读理解文件材料,了解国家的方针和政策,了解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措施、方法和实效。代表根据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实效,通过思路清晰、语言清楚地表达能力,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人大代表才有能力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如实地反映民意,正确地行使权力。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讲到底就是要依法处理和解决好各方面的矛盾,管理好国家的各项事务,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一)人大代表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努力营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首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各项职权。人大代表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重点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大代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人大代表要在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中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无论是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都要牢记代表的职责,充分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真正发挥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去年,海珠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2件,建议和意见122件;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我区经济工作的特点,对经济管理宏观协调、国有资产管理、农业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在推进文化建设,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均衡发展,关注社会治安环境,支持公安政法工作,关注社会热点,督促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方面,人大代表都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促进了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群、政群的和谐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彻实为群众谋利益,要办实事、求实效。一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工切为了群众,善解民意,善待百姓,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愁、解困难,诚心诚意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二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顾全大局。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人大制度,宣传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把党的政策就是体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道理讲透,教育群众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所求,在法律框架下,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三要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入手,通过依法调解、部门受理执行、司法仲裁等手段,避免矛盾的激化,使矛盾消除在荫芽当中,使矛盾有合理合法的疏导途径。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依法办事,按方针政策办事,做到既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如:赤岗街毛纺厂宿舍的拆违整治绿化工程,海珠区人大代表多次到现场视察听取群众意见,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宣传人大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拆违整治是合法行为,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通过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和督促,毛纺厂宿舍拆违绿化工程得以顺利地完成,以优美的环境取代了脏、乱、差,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海珠区人大代表深入群众、了解民意、疏导民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解决了原新滘镇仑头村等七万从饮水难的问题;拆除昌岗路十字路口花岛,解决严重塞车问题;江湾桥引桥建起隔音屏障等等。这些成绩都是从人民利益出发,依照法定程序,疏导民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民主法治环境的成果。

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与发挥代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汇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