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文明科室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2-23 10:12:17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单位整体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宽松、整洁、有序、高效、廉洁、务实的办公和服务环境,构建融洽和谐、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使干部职工积极创先争优,牢固树立“单项工作创一流,全面工作争先进”的工作意识,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单位实际,发改委决定在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五个方面下功夫”(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廉洁自律上功夫,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五个方面做表率”(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做表率、在转变作风上做表率、在谋求发展上做表率、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在加强团结上做表率”为标准,围绕发改委工作重点和管理目标,以提高发改委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制度为关键,以创新工作机制、抓好科室建设为重点,营造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促进发改委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促进单位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促进单位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进全委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二、创建范围

发改委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活动,由发改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负责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创建标准

()办公环境好(15)

1.办公环境整洁、整齐、安静,保持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及通风;(3)

2.办公室内实行定置管理,室内文件材料摆放整齐,档案归纳清楚、完备、详细,书报刊物摆放有序;3)

3.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上班前打扫好办公室卫生;(3)

4.认真贯彻节能环保要求,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3)

5.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3)

(二)工作效率高(30)

1.坚守职业责任,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时效,重视工作质量;(6)

2.严格按照时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科室和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日常公务;(6)

3.共同承担的任务或职责交叉的工作,相互之间不推诿,不扯皮,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尽快完成;(6)

4.建立督办制度,按要求完成县里指定的督办任务及发改委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6)

5.各科室实行承诺制度,对分管的工作做出时间承诺,并按承诺完成任务。(6)

()文明服务、廉洁自律好(25)

1.秉公办事、勤政高效、优质服务、热情待人;(5)

2.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5)

3.在工作中不接受对方现金、有价证券等礼品和宴请等;(5分)

4.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行为礼貌;(5)

5.对来发改委办理(或咨询)各种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到热情接待,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5)

()团结协作好(10)

l.讲大局、讲团结、讲友谊,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建立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

2.科室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整体安排;(2)

3.同志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2)

4.科室之间、同志之间要做到工作上多沟通,思想上多交流,遇到问题从团结愿望出发来处理,坚决反对互相指责,搞小团体和自由主义;(2)

5.互助互济,助人为乐。(2)

()遵章守纪好(20)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4)

2.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请销假;(4)

3.遵守会场纪律,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并认真开会,不得无故早退,确实不能参加会议者,要按规定请假;(4)

4.遵守学习纪律,准时参加集体学习,按照要求认真自学,完成学习任务;(4)

5.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和处理文件、材料。(4)

(六)创先争优好(5分)

在工作中获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者,在工作上有所创新,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被采纳者或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在总分成绩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或“优质服务标兵”:科室人员有出现政治问题者;发改委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党组织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月请假超过4天,季度请假超过10天,每年请假超过15天者;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工作被动或基层有重大反映者;举报查实在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受到各类警告或任何党政纪律处分者;室内及责任区卫生差,在检查评比中屡次评为落后者;科室人员与他人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生安全事故者;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者;本科室业务工作失误,受到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五、评选办法

(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活动进行领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各科(室)长(主任)负责对本科室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二)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年终对“文明科室”与“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活动进行考核、评定及表彰。

六、评选步骤

(一)各科室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及“文明科室”与“优质服务标兵”创建情况,以书面方式交创建活动办公室审查后报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二)进行民主测评。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测评、审核与评定。

(三)“文明科室”和“优质服务标兵”经审定后,授予“文明科室”及“优质服务标兵”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OO年六月一日

县发展改革委文明科室创建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