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关于保留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7-12-17 19:16:04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关于保留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的申请

20152月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始终重视并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力度不减弱、工作标准不降低,并不断丰富文明的工作内涵,从四个方面出发,推动了全国文明创建工作上水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职业道德实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开展中国梦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教育,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精良;健全服务体系,开展便民行动,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努力实现服务精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村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努力实现执政清廉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实施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3年来,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各项工作均达到全国文明的标准,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现申请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中共新城镇新城村党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关于保留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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