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看病后付费结算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19:30:14

威县妇女儿童医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结算协议书

甲方(患者):

乙方:威县妇女儿童医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再向甲方催缴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其“医保”(新农合)、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乙方需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约医疗费用和个人应承担的大约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

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

若甲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住院费用时,可申请延期付款,但需向乙方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其所在村(局)委会和乡镇政府的证明,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应与甲方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还款协议书》,延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超时开始计算利息。否则乙方仍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签字: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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