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环保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doc

发布时间:2019-08-26 17:39:50

黑龙江省环保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前期调研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前期调研是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的在于通过资料收集、座谈交流、考察学习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环保机构及监测监察执法系统基础资料,明确重点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理清改革思路。重点围绕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工作运转机制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为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奠定基础,为相关政策的争取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形成重点问题清单。结合国家改革指导意见的任务要求、我省实际和试点省份经验,对改革可能遇到或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殊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参考问题清单见附件2

(二)制定调查摸底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调查摸底工作方案,明确调查范围、内容、形式,详细制定调查表格,组织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等领域机构设置和人财物等方面情况的调查。

(三)制定考察调研方案。分别制定各专题省外调研方案,明确到哪调研、调研什么、怎么调研、参加人员和成果要求等,做好被调研单位或地区有关背景材料的收集整理。

(四)酝酿提出改革初步方案。在国家垂改指导意见的框架下,结合问题清单和我省实际,提出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措施,重点明确机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运行管理、资产和经费保障等,初步形成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垂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厅垂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平厅长任组长,各分管厅长及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办公室、规财处、政法处、人事处、监测处、机关党委、监测站、监察总队及各市(地)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下设行政部门编制与资产专项改革组、监测专项改革组、监察执法专项改革组等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项领域改革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涉及面大、影响长远,做好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各工作组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相关文件政策,弄懂吃透改革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做好改革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筑牢我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基础。

(二)分步实施、确保实效。要认真分解工作任务,设定时间点、路线图,及时了解掌握问题,拟定对策,确保按照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见附件3)。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加强各专项领域改革的统筹协调,从全局上把握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等4大重点领域的改革和相互关系,立足实际,整体谋划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实现改革综合效益。同时,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当前影响工作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做好文章,力争在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实现增量。

附件:1.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厅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2.参考问题清单

3.环保垂直管理前期调研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1

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厅垂直管理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厅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下设三个改革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慧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孙庆民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林奇昌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泽斌 厅副总工程师

员:向滨松 办公室主任

    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牟善学 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红杰 人事处处长

    环境监测处处长

    马立新 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

伍跃辉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赵振伟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下同)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措施制定;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问题;讨论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组织厅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共同做好垂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红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改革工作组

根据垂直管理工作涉及的重点领域,领导小组下设3个改革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及机构编制和资产、环境监测机构、监察执法机构等各专项领域的改革工作。

(一)行政部门编制与资产专项改革组

长:王慧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员:向滨松 办公室主任

张红杰 人事处处长

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马立新 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分管人事、财务工作负责人

(二)监测专项改革组

长:林奇昌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员: 环境监测处处长

    伍跃辉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分管监测工作负责人

(三)监察执法专项改革组

长: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员:牟善学 政策法规处处长

    赵振伟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分管监察执法工作负责人   

各组主要职责:

各组按承担改革任务和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做好调查摸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管理、部门预算和资产管理等)、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

2.研究提出各级机构职责划分原则,提出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事权的意见建议;

3.统筹谋划改革总体思路,做好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4.起草负责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说明材料;

5.拟定改革后,机构、人员、部门预算、资产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

6.研究并提出垂直管理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建议;

7.参与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配合起草有关讲话、报告、汇报、经验资料等文稿;

8.待全省垂直管理工作方案确定后,指导并组织实施负责领域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工作说明


为便于统一归口联系,各组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的有关问题,由规划财务处负责统一协调沟通;涉及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的有关问题,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协调沟通。各地市要相应成立环保部门垂直改革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配合省里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厅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地市成员名单


附件2

参考问题清单

为便于各组梳理垂改问题清单,借鉴各试点省份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下是梳理出的初步问题,供各组参考借鉴。请各组结合所负责领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清单进行补充完善。

1、责任落实方面。如何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保责任清单;县级政府在无直接隶属的环保部门后,环保议事机构名称、职能任务及运转方式如何确定,才能充分调动县级党委工作积极性并使其工作有抓手;如何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等。

二、机构编制方面。改革后,省、市、县三级间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及执法部门的事权如何划定,各自所保留、取消、整合、加强(上收)或下放的具体工作职能都有哪些;如何按照权责匹配原则科学核定工作量,合理布设监察和监测机构,机构的级别、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标准等;环保局内设机构需进行哪些相应的整合;农垦、森工、有正式环保机构的开发区及2个省直管试点市等特殊情况如何进行改革等。

三、机构运行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中,省级派驻机构与地方环保部门如何进行分工合作;为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哪些环境管理制度需进行相应调整衔接;改革后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如何组织实施;如何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等。

四、人员管理方面。现有人员如何进行划转、上收,才能保证人员素质达到工作基本需要;改革后干部交流与上升方式;如何提高环保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如何合理制定人员安置、离退休人员待遇等政策,确保改革期间平稳过渡等。

五、财物和经费管理方面。改革后各级环保机构部门预算如何落实,如何开展资产盘点(清产)、债权债务划转和资产交接,如何规范省级直属机构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改革所需经费如何保障等。


六、其他方面。实际工作中或通过调研发现的其他在改革中需关注的问题。

附件3

环保垂直管理前期调研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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