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商务局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5-17 1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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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商务局主体责任清单
主体责任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全区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制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承担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全区生猪等畜禽定点屠宰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和茧丝绸协调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开放性经济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职责边界 | 其他事项:(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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