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2016年个体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08-29 11:03:24
发布时间:2016-08-29 11:03:24
2016年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单位(元/月)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191.6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23.95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1.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3.单位参保人员在单位停保之后,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体接续参保。区(市)县具体地址电话请咨询12333热线。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网上自助办理的业务有:个人续保停保、个人网银缴费、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的签订注销修改、社保信息查询等。(《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见后页)
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
登录网址:http://www.cdhrss.gov.cn/(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 个人网上经办(网页左下方) 用户注册输入 “身份证号、社保号、社保查询密码”与本人参保信息比对 比对成功 设置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输入“本人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完成注册。(若社保查询密码遗忘的,可到现参保所属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
一.单位参保人员停保之后个人续保缴费(参保状态处在暂停缴费状态)
勾选接续参保险种(按需可单独勾选或全部勾选) 。
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可以选择:
1.个人网银缴费
第一步: 输入缴费“开始月份”和“截止月份” 勾选“缴费档次”
第二步: 登录网上银行完成个人社保缴费支付。(注:目前支持市本级社保网银支付的银行有农行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银行,暂不支持跨行支付)
2.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勾选“养老缴费档次和医疗缴费比例”、“扣款银行”、录入“银行账号(卡号)”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常住地址、邮编” ,等待审核。(注:审核时间为每月16-20号,请仔细阅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按月按时存足扣款资金)
二.个体参保人员暂停缴费(转为单位缴费或其他原因)
(注:若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在册的,须在每月1-15日(12月为1-10日)先注销银行代扣协议,再按以上操作流程办理停保手续)
三.银行代扣协议的注销和修改
或
四.相关查询业务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