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粤府办[1985]173号)

发布时间:2010-12-05 13:44:3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职称

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的决定,我省即将开展技术职称的改革工作,为加强领导,适应新的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将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改为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了调整。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决定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的部署、实施计划;明确各系列主管部门及职责范围;审定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权限和设置;提出和确定全省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政策规定等。

各市()县应参照省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健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设在科委)。省二十一个系列主管部门,要设立职称改革办公室,指定一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其他委、厅、局也要有人管此项工作。

各地、各单位的职称改革工作机构、领导人名单及办公室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请函告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粤府办[1985]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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