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资格7.6(1)

发布时间:2018-07-18 14:27:29

汶川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资格

(此表需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

填报说明:

1考生在“考生类别”相应栏内打“√”。

2若考生填写栏目中填写有误或不属实,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纠正并加盖公章。

3此表“公安机关审核意见”中所有项目由户籍管理负责人或经办人审核填写,签字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方能生效。

4少数民族考生还须由户口所在县民宗局负责人或经办人审核后填上“情况属实”,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5此表“考生信息”项由考生如实填写后到有关部门盖章,然后交给报名点学校。

特别注明:

享受户口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16831(含当日)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报名”考生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汶川县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资格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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