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30 20:34: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篇二:艺术团规章制度

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把信工系艺术团搞得有声有色,硕果累累,在文艺、才艺等多种艺术在学院有一席之地,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钢铁般的坚强集体,烈火般的热情成员。要力争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决心,方能使艺术团做到越练越升华、越长越铿锵有力。为此,特颁布此次规章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1、艺术团成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对维护艺术团团结和荣誉的事要积极热情。

2、成员的日常思想行为以及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表现要与艺术团宗旨保持一致。

3、专业学习要有目的性、针对性。通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4、对专业学习要有钻研精神,热爱艺术、互相协助,认真投入,虚心求教。

5、期间要求队员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大方。把握机会,文明展现自我。

6、艺术团成员要遵守排练纪律,听从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领队的指挥,主动配合老师、负责人、领队等开展活动,执行任务。

7在排练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假,不允许临时让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8、无故迟到三次,旷课两次者则视为自动退团。在参加演出活动过程中,必须准时到场,不能擅自离队。

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团长(1人)

副团长(1人)

演唱队长(1人)成员若干

舞蹈队长(1人)成员若干

器乐队长(1人)成员若干

各部门工作职责:

艺术团团长:负责主持艺术团的全盘工作,参与学院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助,管理和调配艺术团的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定期召开分部会议,听取各分部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部工作进行指导,全权监督,负责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艺术团副团长:是团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团长做好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支持团长的决定。当团长工作出现漏洞时,应及时给予提醒,坚持工作原则。活动完毕后,写出总结及时交给团长保管。突发时间而团长不在时,应及时承担起团长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问题,应尽快向团长汇报。按时完成团长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团长汇报各分部的一切情况。

演唱队队长:氏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歌唱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演唱形式包括:独唱,组队,大合唱,小合唱。歌唱形式包括:通俗,美声,民族,戏曲等。

舞蹈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有舞蹈基础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舞蹈形式包括:独舞,街舞,民族舞,交易舞。

乐器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爱好乐器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乐器类型包括:长笛,手风琴,钢琴,吉他,贝斯,鼓等。

附:

艺术团还需招纳主持人4名(男女生各2名),造型设计6名。 主持人选拔条件:口齿伶俐,普通话好,反应灵活,形象气质佳。

造型设计选拔条件:能够设计出青春活力又有学生风采的形象,要求速度快又好。

招聘时以推荐为主,自荐为辅的形式,各队分别通过才艺展示进行选拔,文艺社选拔通过上交稿件的质量而定。

每月末搞一次小型的文艺活动,如院方允许可与外校联谊

信工系艺术团 2012-9-10篇三:艺术团规章制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一、 团内规章:

1、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艺术团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或经常迟到者,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解除其团内职务。如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2、艺术团所有成员,不得参加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更不允许私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校内和校外的各项活动。

3、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4、艺术团所有成员都应该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校纪校规等各项制度。

5、艺术团内所有成员都应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代、安排的各项事务

6、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排练或者开会时吸烟等,应保持排练厅和会议室内的干净整洁。

7、艺术团各个成员之间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8、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退出艺术团,需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关合理手续。

(注明: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旨在督促艺术团所有成员养成良好的集体观念,培养其纪律性和责任心。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团员将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的轻重给与一定得处罚,最严重者将解除团内一切职务。)

二、会议制度:

1.艺术团将于每两周开一次会议,分配下两周的工作及核查上两周任务完成情况。

2. 开会需签到,各组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办公室。

3.艺术团组织开展的会议,必须准时,不能无故缺席迟到。

4.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或负责人请假。

5. 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无故缺席达到3次以上者(包括3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6. 会议须准时到场,凡是无故迟到者在台前向所有艺术团成员解释原因并道歉。

7. 多次无故迟到者,给与警告。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惩罚。 8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9.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10.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11.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举行例会,主席团成员和各组负责人一定要按时到会,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办公室请假。各组要定期自行举行例会,增进各成员之间的感情,规范各项制度。

三、 财政制度:

1.在举行大型活动前策划部一定要提交一份详细的策划书,经批准后方可给以报销及支持;

2.在进行社团活动需要用钱时,需填写‘申款单’,办公室审核后,交由负责老师签字方可。由各组负责人安排的成员外出购置所需物品时,必须向商店索取发票,然后将发票交由办公室报账;

3.各项财务要做到公开化、详细化。

4.由办公室确定艺术团学期活动经费,具体支出由艺术团各组负责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交团长审核签字,报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办公室对各项支出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四、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

艺术团以学生乐器、演唱、各种舞蹈、话剧和小品等等为常规活动。另外还要根据情况举行迎新晚会、话剧表演、艺术团观摩会的各种活动等等。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在晚上举行,方便艺术团成员排练,同时也方便更多的同学前来观看。

3.活动内容:

团长以及各组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艺术团的性质。

4.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期)

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并拟定策划书。

组织:由相关人员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宣传:设计海报等。由策划部成员设计海报,然后把海报贴在展板上在校园内展示。

第二步(活动时)

安排相应的成员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活动井然有序的进行;活动进行期间办公室的成员一定要做好详细记录,以备以后进行参考。活动结束后,做好场地清洁工作,归还活动道具及器材。 第三步(活动后期):

活动后相关成员要把一些照片传到空间已共享,在校园内做好宣传工作,并将活动总结交给负责老师存档。

五、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

3、排练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各组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办公室。

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9、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10、彩排由各个组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

六、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

4、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5、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

6、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7、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以及上场。要求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篇四:大学生艺术团规章制度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及规章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开展艺术教育、弘扬优秀文化、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展示高校艺术教育成果、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主要力量。建设并管理好大学生艺术团是推动高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为了规范我院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打造代表我院艺术教育水平的大学生表演团队,特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

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包括:

一、《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二、《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守则》;

三、《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四、《大学生艺术团成员考评制度》;

五、《大学生艺术团形象守则》;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艺术团的组成

一、大学生艺术团是我院学生联合会下设的部门,是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院学团工作处指导并负责管理。

二、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队、话剧社、模特队、军乐队、合唱队。

三、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机构:

1、艺术团指导老师由院学团工作处老师担任;

2、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四名, 各队设队长两名。

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一、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二、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省市文艺比赛、汇演,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学生文艺交流活动。

三、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日常管理

一、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队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二、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

1、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2、艺术团干部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找到实行办法,交流培训心得。

三、艺术团实行排练制度:

1、各分队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每次12个小时。具体训练时间由指导教师和团长安排。

2、舞蹈队在训练时,统一练功服装和鞋子,不佩带金银首饰以免训练受伤。

3、各分队训练课程计划、活动开展方案、节目总体策划和审查等工作,由学团工作处和指导老师制定和部署。

4、艺术团成员的平时表现、考勤由各队长负责进行考查。

5 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无故违反制度造成影响后果由本人承担;轻则处分,重则开除艺术团。

6、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守则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守则,请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想坚定,思想积极向上,热爱伟大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正气,讴歌先进,自觉抵制颓废庸俗文化的侵袭。

二、热爱艺术活动,乐于为全校广大师生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在完成课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全身心的投入到艺术团的活动中,为繁荣我校校园文化活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自觉维护艺术团的荣誉,勇于为集体争光。要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不做有损集体和团对形象的事。

四、德才兼备,要自觉维护艺术团的整体形象,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

五、尊重指导老师,服从干部的管理。要按时参加活动,不无故缺勤、迟到和早退,在积极参加活动的同时要抓好自己的学习。

六、不得以艺术团名义私自举办、组织任何活动。

七、所有需公演的文艺节目均应经过审查,要对自己编排和参演节目的政治、艺术质量负责。艺术团统一组织排练的节目,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场合演出。

八、爱护公物,保护好各类训练演出设施,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九、外出参加各类演出活动时,要遵守纪律,服从带队教师指挥。因活动需在外住宿的,应由负责教师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脱离集体独自行动。

十、高年级成员要做好对低年级成员的指导和帮助,团结其他成员,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搞好艺术团内部建设,不搞小团体和拉帮结派。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为了大学生艺术团的发展,不断灌输新鲜血液,特制定以下成员录用办法:

一、录用范围

艺术团成员将从全院学生中,结合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选拔。凡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得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录用时间

1、统一招收新成员时间为每学期开始阶段,即每年的910月,由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从新生和低年级学生中招收。

2、平时吸收的新成员选拔录用,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报艺术团备案后可以录用。

三、报名

1、每学年开学后,可在艺术团成员纳新时报名登记。平时则可向艺术团干部报名,也可到院学团工作处登记申请加入。

2、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安排准时参加面试。

四、考核测试

1、新成员加入艺术团应通过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由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从新生和低年级学生中招收。由团长、副团长和各个分队队长统一对新成员进行选拔和和考核。考核过关方可加入艺术团。

2、面试根据不同演出性质分别进行,新成员可兼报。

3、新成员录用名单将张榜公布,并向所在院系进行通报。

五、录用

1、根据大学生艺术团下设的各演出团,每学年选拔录用一定的新成员。

2、学生加入艺术团时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不无故缺勤、退出等。

3、新成员应交纳本人一寸照片两张,填写“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档案表”,领取大学生艺术团工作证(待制定)。

4、工作证时成员参加艺术团各项活动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申明并办理补发手续。

5、学生加入艺术团之后,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等。

6、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12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主要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六、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包括干事和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队制定本队相应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学团工作处。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考评制度篇五:艺术团规章制度

艺术团规章制度一、 团内规章:

1、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艺术团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或经常迟到者,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解除其团内职务。如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2、艺术团所有成员,不得参加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更不允许私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校内和校外的各项活动。

3、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4、艺术团所有成员都应该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校纪校规等各项制度。

5、艺术团内所有成员都应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代、安排的各项事务。

6、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排练或者开会时吸烟等,应保持排练厅和会议室内的干净整洁。

7、艺术团各个成员之间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8、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退出艺术团,需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关合理手续。

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旨在督促艺术团所有成员养成良好的集体观念,培养其纪律性和责任心。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团员将给

予批评教育,视情节的轻重给与一定得处罚,最严重者将解除团内一切职务。

二、会议制度:

1.艺术团将于每两周开一次会议,分配一周之内的工作及核查前一周任务完成情况。

2. 开会需签到,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3.艺术团组织开展的会议,必须准时,不能无故缺席迟到。

4.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他负责人请假。

5. 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无故缺席达到3次以上者(包括3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6. 会议须准时到场,凡是无故迟到者在台前罚站(时间为迟到时间的2倍)。

7. 多次无故迟到者,给与警告。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惩罚。 8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9.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10.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三、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

3、排练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彩排由队内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

四、演出制度:

1 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 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 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

4 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5 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

6 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

相应处罚。

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进行保留并推荐给其它演出团体或晚会。

五、奖惩制度: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②对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③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④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⑤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

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演出中借用的服装道具等财物如有损坏按情节轻重照价赔偿。

五、其他:

1.艺术团团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辞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请辞退(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因毕业离队者,经团委审批后,方可退队。

3、艺术团各成员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严禁个人或者以小团体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诋毁,排挤。

4、对于艺术团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成员须按时认真完成。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艺术团。

艺术团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