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09 19:29:13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府办电[2010]45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2

【实施日期】2010.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抚府办电〔201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动我市网上公开信息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近期将就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4月初至6月底。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主要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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