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09 19:29:13
发布时间:2019-03-09 19:29:13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府办电[2010]45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2
【实施日期】2010.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抚府办电〔201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动我市网上公开信息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近期将就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4月初至6月底。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主要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