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内审工作计划.doc

发布时间:2023-03-13 09: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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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内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卫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扎实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卫生经济管理依法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免疫系统”功能和监督、服务职能。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内审组织建设,强化基础规范
一是按照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区级医院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科室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确保全系统内审组织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点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审计,努力构建内部审计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实现以“合规审计”为主向以“风险和内部控制为导向审计”的转变,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内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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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xx年起,拟对局属各单位任期五年以上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完善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轮审的工作制度。重点审查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管理制度、银行帐户、经营情况、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客观、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建立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提前告知每位领导干部已被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对任职期间应负有十一项经济责任及所在单位、个人应禁止和避免的十项经济行为进行明确告知。运用审计手段实施权力监督,强化预防和警示作用。
3.深化常规性财务收支审计。
主要是加强单位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往来款项、专用基金等审计监管,加大对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的纠正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要在本年度中安排不少于4次对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库存现金的随机抽查;4月份完成:截止20xx3月末本单位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刷卡未结款项——“应收医疗款”、区级医院POS机刷卡应收款以及局直属单位财政专户存款的核对工作;完成本单20xx年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具体审计方式:凡具备自审条件的以单位自审为主,不具备自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法律资质的社会中介审计。审计检查情况或出具的书面报告单位存档并上报区卫生局,针对自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卫生局将组织人员进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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