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师考试.doc

发布时间:2023-03-13 09:29:34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本对各考试科目分层次列出了具体的内容,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指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是指一般知识。在《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中,掌握是指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城市规划原理一、《城市规划原理》作为一门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是关于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城市规划体系的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的知识,城市规划编制的知识,城市规划实施的知识。本科目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城市规划理论知识的状况,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的具备程度,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

论的具备程度。1.城市与城市发展1.1.11.1.2了解城市1.1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解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发展的基本规律会构成和产业构成1.2城市的物质构成、1.2.1熟悉城市物质1.2.2环境的构成要素以及相互关系要差别化趋势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及与农村社会的主1.2.3了解城市产业构成及其演1.3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1.3.1掌握城市化的含义的关系1.3.2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1.3.3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1.4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1.4.1熟悉城市与区域的相互关系1.4.2熟悉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2.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2.1古代城市规划思及主要理论与实践关系2.1.1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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