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16:05:46
发布时间:2012-07-20 16:05:46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的通知
镇人社发〔2011〕134号
各镇劳保所: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37号)及省市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全县所有村(社区)聘用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劳动保障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的; 2、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干部、城镇复退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有在村两委工作经历的优先; 3、生活较稳定,不会长期或经常外出的; 4、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的。 二、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人才就业社会保障政策。 2、开展本村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就业服务台帐”并 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本村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了解掌握本村“零就业”困难家庭的底子,并报镇劳保所。 4、了解掌握本村特殊群体人员情况,协助政府开展就业服务和帮扶工作。 5、了解掌握培训的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本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6、收集村民对就业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就业援助申请,调查、核实灵活就业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并反馈给镇劳保所。
7、按时报送当月“输送培训和就业人员花名册”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月报表”。 8、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9、协助办理“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及“农村八大员”服务管理工作。
10、适应“两网化”建设发展要求,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三、聘用与解聘 村(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的聘用。各村(社区)配备一名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信息员由村委会推荐,镇劳保所考核,镇党委、政府审批,报县人社局备案。信息员由镇劳保所聘用和管理,一年一聘。 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因文化水平等原因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工作不负责,不能按期完成交办事务的; 3、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工作没有认真落实的; 4、长期外出没有履行职责,不宜继续当任的; 5、镇劳保所认定有其他情形的。 四、津贴与奖励 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的津贴实行与工作业绩挂钩,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考评,考评合格者,经镇主要领导签字,每月给予固定津贴40元,分季度到人社局报账。年终,各镇劳保所根据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信息员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社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再给予每人每月20元的绩效奖励,年终一次兑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做好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配好人员,加强管理。
2、目标管理。县人社部门将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聘用工作纳入对各镇劳保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各镇劳保所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层层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督促检查。各镇要按照县人社局的统一安排,务必在6月25日前将“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申请表”上报到县人社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人社部门将对聘用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信息员正常开展工作后按照村(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的工作职责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附件: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申请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村级(社区)人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员申请表
此表一式三份,县人社局,镇劳保所和信息员本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