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统计大摸底大排查工作通知(模板)

发布时间:2020-07-07 08:32:48

三、时间安排

20171120日至2018110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125日前,将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含电子版)原原本本发至每个基层团委、团总支部、团支部;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完善团统基础台账。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团统台账采取“基层填报、逐级统计”的方式,各领域基层团支部只填表1中学中职团委只填表2、表3、表4;乡镇街道及相当级别的基层团委只填表3、表4;县市区、地州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团委、团工委,根据基层团组织上报的表1至表4数据,汇总后填写表5、表6

2.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开展摸排。团组织关系在县市区的团组织,由县市区团委统筹负责实施;团组织关系在地州市的团组织(如地州直属的学校团委、企业团委等),由地州市团委统筹负责实施;垂直管理的行业团组织,由行业团委统筹负责实施。各基层团组织只向直接领导的上级团委报送1次统计表,不要多头上报,避免信息交叉、多重统计或漏报。团组织隶属关系拿不准的,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予以明确。

3.按照要求准确填报。一是核查团员身份。根据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员信息卡、人事档案相关记录等进行身份认定,部分团员身份无法核查或一时核查困难的,先进行登记,本次均按照非团员统计填报,待今后核实准确再修正补充信息。二是村、社区团支部统计团员,要主动争取“访惠聚”工作队和村“两委”支持,充分用好既有精准摸排的人员信息台账,实现本辖区1428岁常住人口(含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全覆盖、零遗漏。组织关系不在本村、本社区团支部的团员(如学生团员、企事业单位团员等),由其所在单位团组织统计、避免重复。三是对于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一些团干部流动较大的单位和地区,要按照要求仔细核实、准确分类、纳入统计,特别要注意防止专兼职身份混淆。四是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隶属关系调整、单位变更等因素导致的团组织合并、撤销、调整,要准确纳入统计范围,防止错报漏报。五是各类学校团委填报时,须包含计划在2017年底新发展的团员信息(如即将在“一二九”、2018年元旦发展的团员)。

5.严肃工作问责。严禁通过“数据对比”或用“老数据”改头换面代替摸底排查。要将本通知要求和基础台账表格按时传达、发放到每一个基层团委、团总支部、团支部,哪个单位没收到通知表格和填表要求,就追究上一级团组织书记的责任;哪个单位、哪个人虚假填报,就追究哪个单位团组织书记的直接责任和上一级团委书记的领导责任。每张填写完毕上报的表格,团组织书记都要签字确认。此次摸底排查工作后,团统基础台账将作为团的建设必督必查内容。如发现数据出入较大、弄虚作假问题,将按照自治区团委《聚焦总目标推进从严治团指导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新团办发〔201726号)严肃追责问责。

6.按时报送表格。请于201715日前,将表1、表2、表4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团委。

摸底排查和表格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情况,请及时与团委联系。

人:龙魁

办公电话:0991

电子信箱:

附件:

1.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表1

2.中学(中职)学生团员和年级分布基本信息统计表(表2

4.基层团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表4

院团委

20171116



附件1

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表1

2017年度,基层团支部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共青团xx支部委员会 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团时间

学历

身份证号

现任团内职务

任现职时间

职业类别

外出情况

联系电话

01

02

03

04

05

06

07

……

截至填表日,本团支部共有团员xx名(其中:团干部xx名,专职团干部xx名,兼职团干部xx名)。

填表说明(表1):

1.本表由基层团支部填写。

2.本表所统计的是团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本团支部的团员信息,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团员不统计。

3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相一致,填写全名,如“热依汗古丽买买提”,不能填“热依汗古丽或“买买提”。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未满28岁已入党的团员保留团籍,填写“中共党员”。年满28岁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干部,是党员的填“中共党员”。

5入团时间:应与入团志愿书信息一致,填写年、月、日,如“1980.01.01

6.学历:填写本人最高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等专科、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7.现任团内职务:填写担任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委员应填明“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或按规定设立的其他委员职务。

8.任现职时间:填写年、月,如“2010.01”。

9.职业类别:填写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含非公)、学生、农民、农村(社区)正式聘用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其他。

10.外出情况:如团员因经商、务工、上学等原因外出,但团组织关系未转出,填写外出去向(如xx地经商、xx地务工、xx地上学);团员本人在本地本单位的,填“在本地”。

11.“专职团干部”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若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如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兼任并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则团委书记按兼职团干部计算,专职副书记按专职团干部计算;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均按专职团干部计算,村(社区)团支部副书记、委员按兼职团干部计算;各类学校的教师团委书记(含专职副书记)按专职团干部计算,以教学或其他非团的工作为主的教师团干部按兼职团干部计算,学生团干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均按兼职团干部计算。

12无信息填“无”,不留空。

有关要求:

1本表一式3份,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和下跨一级管理的原则,1份团支部本级自留,另外2份分别报上一级团委(团总支部)、上上一级团委存档,作为团内统计基础台账之一。如:村团支部填写完毕后自留1份,同时报乡镇团委1份、团县委1份存档。地州市团委直属的团支部,填写完毕后1份自留,2份直接报地州市团委存档;县市区团委直属的团支部填写完毕后,1份自留,2份直接报县市区团委存档。

2.本表至少每半年核查更新一次(一般每年7月、次年1月更新),如有重大变化,及时向上级团委报备。每次更新后的新表、旧表均存档。

3.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2

中学(中职)学生团员和年级分布基本信息统计表(表2

2017年度,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填写)

学校类别: 填报单位(盖章):共青团xx学校委员会 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年级

本年级

教学班数

本年级

在校学生数

本年级

在校学生团员数

团学比

%

本年度

计划发展团员数

本年度

实际发展团员数

备注

初一年级(2017级)

初二年级(2016级)

初三年级(2015级)

高(职)一年级(2017级)

高(职)二年级(2016级)

高(职)三年级(2015级)

……

截至填表日,本校共有在校学生团员xx名,在校学生总数xx名,总体团学比为xx%;其中,初三毕业班团学比为xx%,高三毕业班团学比为xx%



填表说明(表2):

1.所有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均应填写本表。

2.学校类别:填写公办中学、公办中职、民办中学、民办中职。

3团学比=在校学生团员数/在校学生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4.本年度计划发展团员数:如本年度未制订团员发展计划,填“无计划”。

5.无信息填“0”,不留空。

有关要求:

1本表一式3份,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和下跨一级管理的原则,1份学校团委本级自留,另外2份分别报上一级团委、上上一级团委存档,作为团内统计基础台账之一。如:某县属中学填写完毕后,学校团委自留1份,同时1份报团县委、1份报地州市团委存档。地州市团委直属的中学中职团委填写完毕后,1份自留,2份直接报地州市团委存档。

2.本表至少每半年核查更新一次(一般每年7月、次年1月更新),如有重大变化,及时向上级团委报备。每次更新后的新表、旧表均存档。

3.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4

基层团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表4

2017年度,基层团委、团工委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共青团xx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序号

下属团总支部(团支部)名称

团员

团干部

团组织

书记

联系电话

1428

适龄团员数

未满28岁已入党保留团籍团员数

年满28岁保留团籍团干部数

本年度

发展团员数

专职数

兼职数

01

1 :共青团xx学校(xx院系、年级)总支部委员会

xx团支部

xx团支部

……

02

2:共青团xx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团支部

小计

截至填表日,本团委(团工委)共下设基层团总支部xx个,团支部xx个,共有团员总数xx名(其中:1428岁适龄团员xx名,未满28岁已入党保留团籍团员xx名,年满28岁保留团籍团干部xx名;本年度发展团员xx名),团干部总数xx名(其中:专职团干部xx名,兼职团干部xx名)。

填表说明(表4):

1.本表由下设团总支部、团支部的基层团委(团工委)填写,包括:乡镇团委、学校团委、企业团委、机关团工委、教育团工委等;基层团总支部、团支部不填本表。

2.团总支部(团支部)名称:如基层团委有下属团总支部,按照例1,前面填团总支部名称、后面填团支部名称;如基层团委没有下属团总支部,按照例2,直接填写支部名称。各类学校团委填写的信息须包括青年教工团总支部(团支部)。

3.团员:团员总数应为“1428岁适龄团员数”、“未满28岁已入党保留团籍团员数”、“年满28岁保留团籍团干部数”三部分合计;农村(社区)团员指团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的团员,团组织关系已转出的团员不含在内,本村(社区)辖区内尚就读的学生团员、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团员纳入其所在学校、单位统计。

4.团干部:(1)担任基层团委、团总支部、团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均算团干部,每名团干部须编入1个团支部,如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可以就近编入村(社区)团支部,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可以编入机关团支部;(2)“专职团干部”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若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如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兼任并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则团委书记按兼职团干部计算,专职副书记按专职团干部计算;村(社区)团支部书记均按专职团干部计算,村(社区)团支部副书记、委员按兼职团干部计算;各类学校的教师团委书记(含专职副书记)按专职团干部计算,以教学或其他非团的工作为主的教师团干部按兼职团干部计算,学生团干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均按兼职团干部计算。

5.驻外团组织(团工委)纳入流入地团组织信息统计。

6.无信息填“0”或“无”,不留空。

有关要求:

1.本表一式3份,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和下跨一级管理的原则,1份基层团委本级自留,另外2份分别报上一级团委、上上一级团委存档,作为团内统计基础台账之一。如:乡镇团委填写完毕后,1份本级自留,另外2份分别报团县委、地州市团委存档。地州市团委直属的团委(团工委)填写完毕后,1份自留,2份直接报地州团委存档。

2.自治区团委直属高校、企业及系统团工委按照上述要求,1份自留存档,2份直接报自治区团委存档。

3.本表至少每半年核查更新一次(一般每年7月、次年1月更新),如有重大变化,及时向上级团委报备。每次更新后的新表、旧表均存档。

4.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团内统计大摸底大排查工作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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