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规定

发布时间:2013-09-03 13:40:13

****LED照明保修、退换货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制定。 

第一条:温馨提示

在退换货前,请您事先必须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与新保门客服部取得联系,如实填写您的产品型号、数量及调换货原因、联系方式等传真,新保门照明视具体情况妥善为您解决。

第二条:系列产品维修退换标准

1、客户以传真方式到我司订货后,收到货物时与订单不符,确实为我公司发错货的,可以无条件接受退换货。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电镀件表面处理,灯具结构,使用功能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在收到货物一星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予以退换。

3、退换货数量以本公司收到货物后实际数量为准。

4、退换货运输过程中应有完好包装,否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伤而影响再次销售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5产品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经销商将不能享受雷尼司照明退换及维修服务:

A.产品曾被非正常使用过、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B.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

C.由于托运部运输造成的灯具不同程度的损坏。

D.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

E.碱性或酸性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F.产品使用后人为导致表面磨损、灯体变形、配件脱落。

G.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公司取得联系;

H.退回产品配件不完整; 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

I.公司打折产品或者灯具样品;

J.超出质量保证期; 产品保修标贴如有涂改、伪造;

K.非常规类产品以及工程定做产品,一律以传真或订单形式客户签字确认,如电话

订购,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公司不于退换,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L.由于客户自己原因不再继续经销新保门产品,所有货物自行处理。

第三条:光源电器保修规定

1LED光源系列:

期:正常使用,自生产日期起,保修期24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调换

A、在保修期内烧坏或短路,大功率LED光源维修返回,其他型号按壹支换壹支;

B灯泡无意打裂、打碎的,两只灯可换壹支;

注意事项

A.退货进行全检,灯仍能亮则返回客户;

B.日期不能涂改、伪造,过期不能退货;

C.公司将按收到实际数量为准;

D.退货必须要有完整单独包装,并且能保证LED光源的安全;

E.如维修返还,我司会用客户退货的纸盒包装;

2T8LED支架:

期:正常使用,保修期24个月

高功率的保修期36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调换:

A、在保修期内烧坏、短路, 可按壹支换壹支;

B、因运输过程导致支架灯管破裂,在收缩膜没有拆封的情况下,可按壹支换壹支.

注意事项

A.退货进行全检,灯仍能亮则返回客户;

B.生产日期不能涂改、伪造,过期不能退货;

C.退货每支灯架或灯管一定要单独打好包装,要保证灯架不变形,灯管不破损的前提下才可发货,如因包装不良造成灯管破损,我司不予受理.由客户自己负责.

D.已经破损的灯管不能退货;

E.变形的支架不能换货,只能维修返还

3LED筒灯系列:

期:正常使用,保修期36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调换:

A、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烧坏或不亮,可按壹支换壹支;

B已安装的产品出现不亮或其它质量问题,公司可在3日内安排到现场维修

4LED天花灯系列:

期:正常使用,保质期36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调换:

A、保质期内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烧坏,可按壹支换壹支;

B已安装的产品出现不亮或其它质量问题,公司可在7日内安排到现场维修

5LED轨道灯系列:

期:正常使用,保质期36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调换:

A.保质期内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烧坏,可按壹支换壹支;

B.

6.LED吸顶灯系列:

期: 正常使用,保质期24个月(以出厂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维修标准:保质期内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烧坏,公司将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

第四条:维修费用

1、由于人为造成表面刮花、变形、玻璃破碎、灯头电器烧坏、边簧、卡簧脱落、配件丢失

、包装残缺及其它结构等原因的,经(公司品检部门)对产品检测仔细分析后,将产

所需零配件进行收费维修。

2、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与电话、书面形式告知经销商维修款式、维修部分、配件价格

具体明细。得到确认后公司实施维修。对某些质量问题经销商可就地维修的,公司可根

况发配件由经销商自行维修。

3、退货以本公司收到的实际数量为准

4、是否可以维修由公司品检确认,不能维修的产品公司以零价值处理并知会您处理意见.

第五条:运输费用

1.属保修期间退回公司维修的产品,运输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公司只承担该项常规的汽

运费用,不承担空运、特快汽运等特殊性的运输费用。

2.属拒退标准和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货维修的,往返运输用由经销商全部承担;

第六条、其它

1、如果客户退货需要冲减货款, 必须在征得我公司销售部同意的情况下,传真退换货单.

并注明退换原因,产品经我公司品检确认,财务核算金额后,方可冲减货款.

2、如客户退回已使用过的产品,除保修期内的电器光源产品外,其它的经本厂品检确定

3、只能维修收取费用返回,不接受退换。

警示:如没有书面或邮件通知销售部退换货的明细,客户自动将货物退回本厂的,我们不

接受退货,不会做出任何处理。

请各位****的经销商代理商配合此项规定,如给贵方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客服电话:0760-****

客服传真:0760-****

客服邮箱:********

中山市*****照明电器厂

201351

退换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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