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兵团关于推

发布时间:2019-03-06 16:25:5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兵团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发布日期】2017.06.16

【实施日期】2017.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兵团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党委,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兵团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7616

兵团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兵团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规范进行转企改制,图书出版、影视制作、文艺演出、电影院线、图书发行、有线电视网络等文化内容生产企业和文化信息传播企业迅速成长,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服务更加活跃,有力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升。但同时也要看到,兵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发展制约因素有待进一步破解,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不够高,内部经营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较少,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环境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

兵团各文化企业和相关单位肩负着提供精神文化产品、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五个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特殊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国有文化企业是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要着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这是新形势下打造文化创新主体、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兵团文化软实力、扩大兵团对外影响力、履行维稳戍边使命、充分发挥三大功能”“四大作用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正确文化立场,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多有意义有品位有市场的文化服务,推动兵团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自治区、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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