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0-10-16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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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纳税月份: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纳税人编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个体工商户当月生产经营所得应在次月七日内预缴税款,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业主姓名 | 户名 |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业别 | 开始生产经营日期 | 银行帐号 | ||||||||||
项 目 | 金额 | |||||||||||
利润(亏损)额 | 1、本月收入总额 | |||||||||||
2、本月利润(亏损)额 |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3、本月按实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
4、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十二分之一 | ||||||||||||
5、经核定利润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
6、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它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
应纳个人所得 税额的计算 | 7、税率 | |||||||||||
8、速算扣除数 | ||||||||||||
9、本月预缴税额3×7(或4×7、5×7、6×7)-8 | ||||||||||||
授权代理人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人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授权人签字: | 声明: |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 |||||||||
代理申报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 接收人 | 审核日期 |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主管税务官员签字 | |
审 核 记 录 | ||||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月份预缴所得税。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对于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及因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核定利润率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可填报此表。
五、填写此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并附送有关折算附表。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业主姓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认可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户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6.业别: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行业类别。
7.对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够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在计算、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填写“利润(亏损)额”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3项。
8.采用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核定利润率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分别填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4项、5项、6项。
9.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计算公式为:
速算扣除数=前一级的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前一级税率)+前级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课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声明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法定代表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