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9 08:21:31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廉政

【发文字号】宜政秘[2017]271

【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7.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秘〔2017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71130

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76号)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7109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和加强诚信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关键举措,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推动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诚信建设、招标投标诚信建设、招商引资诚信建设、地方政府债务诚信建设、乡镇(街道)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抓手

(一)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深入推进32”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物价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已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