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08:38:59

沙府办发〔2011240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266号)要求,特制定沙坪坝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年十月十一

沙坪坝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2012229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战役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单位和场所,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是否失控漏管;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创建单位,是否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已达标单位是否出现工作“回潮”;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地各部门是否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1930)。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101201226)。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抽调人手组建检查组,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并对以前已经排查过的进行“回头看、回头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27229日)。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区政府将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网格化排查。以街、镇(园区)为单位,社区、乡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清剿火患”的网格,针对每个网格明确落实人员、任务及责任。各街、镇(园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务必要牵头负责,每月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应少于2次,督促本单位检查小组、具体承办人员以及辖区公安派出所,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为每一栋建筑、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填写《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做到基本情况清楚。要加大对日常监管盲区的检查力度,力求对社区、乡村的所有单位和场所做到全数检查,对发现的疑难火患要及时上报区消防支队。

(二)实施刚性化执法。区消防支队、各公安派出所应按照各自管辖权限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坚决整治,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或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三)实施专题化宣传。区新闻中心、区消防支队要在我区“一台一报两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加大对“清剿火患”战役的宣传力度,采取定期通报的形式,坚决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我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开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清剿火患”战役是今年来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行动,对于稳定火灾形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统筹推进,成立“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行业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并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推动战役向纵深发展。

(二)统筹推进。各街、镇(园区)以及安监、建设、国土、卫生、教育、商业、工商、文化、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工作进行逐一量化,按照本地区、本行业单位、场所总量的5%逐周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特别是针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对“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清理住宿人员,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要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确保人防、技防到位。区消防支队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吊销相关证照,降低资格、资质和信用等级,强力督促整改。

(三)严格责任。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量化任务等形式,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灵通信息。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区消防支队,联系人:文鲁,电话:65636076,传真:65466030)。201110910天报送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见附件2每月20当月小结。经过统计汇总后,战役指挥部于2012220日前上报市政府战役工作总结。

1.“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2. 沙坪坝区“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附件1

“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街镇/部门名称 (盖章)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


附件2

沙坪坝区“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街镇/部门 审批人: 统计时间:

备注:1.2011109日起开始统计,每10上报一次累计数据。

2.“已排查社区数”应对该社区内所有单位及场所全部排查完毕才纳入统计;“已排查行政村数”应对该行政村所有单位及场所全部排查完毕才纳入统计。


主题词:安全 消防 通知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011日印发

关于印发全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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