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其选举办法2 泰兴

发布时间:2012-11-28 15:12:39

泰兴市学校工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其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一、操作要点

1.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数应在10%以上。

2.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女职工委员的主任委员由女职工委员会推选产生。

二、方法步骤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57)人。筹备组组成人员应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拟任工会主席的候选人、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筹备小组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筹备工作。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依法及时组织工会换届选举,对保障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快学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筹备组全体成员学习《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做到熟悉业务、按章依法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4.核定会员总人数。本着自愿入会的原则,未办入会手续的由教职工个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讨论批准后才能成为会员。核定的会员名单要用红榜在党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5.健全工会小组。一般以年级组、专业组、学科组、职能处(科)室等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民主推荐新的工会小组长。

6.根据会员总人数确定是否分配会员代表名额。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学校,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0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20%会员代表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60%,女教师应占一定比例。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7.提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含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建议名单。提名可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提名和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另一种是由学校党组织与上级教育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各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小组的意见集中确定。

8.将确定的候选人预备名单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

9.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①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②通过大会议程

③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④会员(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⑤介绍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简历

⑥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举手表决,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⑦提名通过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分发选票,组织投票、计票

⑨公布选举结果向大会说明选举结果在上级工会正式批复后生效。

⑩新当选工会主席讲话

单位负责人讲话

选举大会由主席团主持。预备会议由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

10.按《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组织的意见》(泰委教[2012]10号)要求上选举结果。工会须上报材料:①要求批准选举结果的报告;②《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③工会主席任职呈报表;④学校教代会代表登记表;⑤学校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表;⑥学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11.将整个选举工作的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存档。

12.本资料所列有关发展会员,代表、主席、副主席、委员,主任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及选举办法等,如有不一致的,以《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准。

附件:

1.要求批准选举结果的报告(样式)

2.江苏省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核准登记表

3.工会主席任职呈报表

4.学校教代会代表登记表

5.学校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表

6.学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学校工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其选举办法2 泰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