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缴纳社保,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退休后如何领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11-24 16:33:55

在外地缴纳社保,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退休后如何领养老金?

一、多地缴纳养老保险,应如何确定在哪里办理退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必须遵循户籍地优先、从长原则、从后原则,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二)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

办理完转移接续手续以后,就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了。

三、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延长缴费?

(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

(三)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四)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具体延长缴费办法由各地制定。

四、农民工跨地区参保缴费,如何处理?

(一)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二)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五、办理退休以后,如何领取养老金?

第一步:在办理退休时,社保部门都要求你提交本人身份证、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储蓄卡(一般为社保卡,需要激活银行功能),退休手续办完后,每月的养老金都会按时打到你的个人账户。

第二步 办理完退休,最好到当地银行办理密码更改,增设短息提醒功能,这样每月发养老金时你都会收到短消息提醒,及时知道养老金是否按时发放,发了多少钱,有多少余额等。由于在同一个银行异地取款不再收取手续费,即使你在外地办理退休,属于外地的工资卡,在老家取现也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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