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典型材料

发布时间:2018-11-23 11:56:20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典型材料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执法机制体制,以实施工作问责制为抓手,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队员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了文明公正、廉洁敬业、创新高效的城管执法新形象。
一、实施问责制的背景
市城管执法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由于省里没有主管厅(局),缺乏工作上的指导与规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暴露,有些问题已经给城管执法局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是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城管执法面对的对象基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执法方式不文明、执法处理不公正,简单、粗暴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整体形象较差,群众对城管信任度较低,把城管队员比喻成土匪、强盗,对峙、暴力抗法行为增多,容易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二是目标考核缺位。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人员从各个单位抽调而来,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较大。而且由于建局时间较短,内部管理制度不科学、不规范,没有高效可行的考核激励机制,造成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队员对城管执法工作没有强烈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在问题和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缺乏创新动力,工作上闯劲和锐气不足。三是执法效能低下。许多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主动干事、用心干事的少,被动干事、应付了事的多。而城管执法工作纷繁复杂,案件多、人员少,执法队员存在出警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工作不尽职等问题,工作推诿,自由散漫,出工不出力现象时有发生。廉政制度建设不完善,缺少制约监管,个别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既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四是执法体制不顺。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局只能以执法代替管理,城管执法队员成了救火队、消防员的角色。市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商家经营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也不高,形成了城管执法队员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人民城市大家管的理念没有成为社会群众的共识。五是内部管理无序。执法车辆使用不规范,公车私用情况缺少监管,车辆开支较大。财务情况不透明,公用经费支出随意,财务透支情况严重,普通干部反响强烈。执法过程缺乏监管,自由裁量权过大,办案透明度不高,人情案件时有发生,执法工作在群众中缺乏威信。
二、主要做法
2009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问责制、销号制、评判制治滑、治阻、治野、治假、治贪五治精神,结合我局当前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经过几上几下的认真探讨,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问责办法》、《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目标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队员业务不精、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的问题。
(一)突出重点,选准问责内容。针对我局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干劲不足、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将廉洁自律、队容队纪、工作作风、工作职能等1048项作为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给予问责;二是违背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情操,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社会负面反映的给予问责;三是违反工作作风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四是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内容的给予问责;五是违反工作职责的给予问责。尤其是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强化问责。
(二)注重方式,把好问责关键。制定切合实际、符合实情的问责方式,把问责分成8个档次,即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奖金、调离岗位、停职、辞职、给予行政处分。首次被问责的对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第二次被问责的,对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第三次被问责的予以调离岗位、停职或予以行政处分。问责对象为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或协管人员,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的,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因以处室、支队、分局、大队名义作出决定而被问责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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