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07 13:10:04

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

【篇一: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党员服务站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接待受理人员要热情接待、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服务站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协调解决。

2、对党员服务站受理的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须佩戴党徽、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

2、党员服务站在接待受理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并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3、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告。

4、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情况,立即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告。

三、信息沟通制度

1、党员服务站每月一次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总信息,形成有价值的摘报内容,定期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送。

3、及时将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人物写真、服务案例分析等报街道组织办公室。

四、五必访制度

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流动党员登记后必访,党员遇到特殊困难必访,热心支持支部建设的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必访。

【篇二:系党员服务站工作规章制度】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党员服务站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号召,形成完善的管理和运行体制,保证服务站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提高党站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服务站活动向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全面推进我系大学生党员服务事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服务站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弘扬学生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服务同学,服务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同时力争以高度积极地态度配合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各项工作的展开。深入开展义务服务活动,树当代大学生党员新风。

第三条 服务范围: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通、学业引导和生活帮助等。

第四条 服务站工作原则

(一)热心服务原则。要明确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以热诚饱满的心态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团结协作原则。要求各部门在站长、副站长的统一部署下,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协调行动、相互配合,形成服务站工作的合力和有机整体。

(三)创新思维原则。开展服务工作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内容以及方式、成员培养等诸多方面不断创新。

第五条 系党员服务站执行团在院党委指导下,制定路线方针、部署各项工作、统领全站工作。

第六条 总体负责全站各项事务,配合校党员服务站,指导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规程开展工作。

第七条 进行相关工作的指导,对有关方面人事调动,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第三章 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八条 系党员服务站办公室主要负责站内综合协调、文书处理、资产管理、通知联络与出访接待等各项行政保障事务。

第九条 协调服务站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服务站相关活动的安排与管理,并对站内各成员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

第十条 负责每次大小例会的笔录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管理办公室的一切日常事物,保证办公室整洁、干净、美观。

第十二条 通过敏锐的宣传眼光发现学生党员中具有典型的问题,增强宣传意识,积极开展相关报道。密切联系时代主题,采编高质量的新闻亮点,引导学生党员,开创新局面。负责学生简报的策划编写。

第十三条 负责活动海报横幅的设计制作,活动图片的采集处理存档。

第五章 文体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系党员服务站文体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服务站各项文体活动,并牵头负责筹备服务站文艺活动等事宜。

十五条 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同时考察培养文艺人才,为我系营造一个高雅的艺术氛围,提高我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组织部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系党员服务站组织部主要负责管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集整理党的

第十七条 根据系党委要求收资料并负责编写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党员服务站工作简报。

第十八条 组织进行党员考核、认定和评优评先活动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黑龙江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党员服务站。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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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宗旨及原则

党员服务中心是积极探索联系和服务党员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整合党建工作资源,用集约化、现代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方式,为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服务。

一、服务宗旨:

通过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二、服务目标:

抚州市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目标是: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党务公开的窗口,联系党员的纽带,服务党员的平台。

三、服务对象:

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组织。

四、服务原则:

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全市广大党员群众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实际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服务方法,不断充实服务内容。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3、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

4、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

5、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为基层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

6、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7、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1、实行持证上岗制。坚持文明用语,礼貌让人,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主动周到、排忧解难;

2、实行首问接待制。做到接待每位来访者都要有记录、有交待,不推诿、不扯皮,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责任人;

3、实行服务责任制。每件来电来访都落实责任人,做到解答问题清楚,解决问题及时,事事有着落。采取即时接待即时办理、前台接待后台办理、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定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党员服务中心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领导接待日为每周的星期一,接待地点在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窗口。

二、接访领导按照规定应到现场接待来访党员。有访接访,无来访和约访的情况下,督察处理尚未解决的党员来访事件,使接待日真正成为信访工作日。

三、领导接待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待的问题,谁负责处理到底。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交办、督办党员来访事件,不推、不拖、不积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使党员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解决。

四、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领导接访的排序、登记、记录、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对重点来访要进行督办和跟踪处理,及时向接访的领导汇报。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党员服务站的管理,确保每个来办事的党员都能感受到服务站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

1、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

2、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二、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2、定期收集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情况,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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