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3 16:46:2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18]19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6.27

【实施日期】2018.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办〔201819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6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11月底前,各市(县、区)发布本地区《年报》,并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辖区内所有中职学校《年报》;省属各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本校《年报》;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在学校网站发布本校《年报》。

二、201812月底前,各市(县、区)统一将所属中职学校《年报》和相关汇总表(附件)报送省教育厅,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随《年报》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三、报送省教育厅《年报》为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使用word格式,名称统一为:××市(县、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四、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市(县、区)、各学校《年报》编制、发布、报送工作进行抽查和通报。

联系人:滚多海    电 话:029-********

箱:3323365995@qq.com

附件: 2018年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627

附件

201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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