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28 12:05:58

市财政局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提高xx处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及网络设备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xx的利益 ,市xx科技有限公司根据xx现有网络环境及网络设备等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xx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为网络中断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3)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4)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法规,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资源整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4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及《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xx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定《市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市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2.2   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

2)通过本系统局域网络中心及国内外安全网络信息组织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和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发布;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突发信息网络事件, 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4)负责组建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3. 网络安全分类分级

  3.1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互联网网络安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互联网网络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2 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Ⅰ级)。指扩散性很强,造成全市的重要信息系统大面积瘫痪,影响社会稳定,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

  (2)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Ⅱ级)。指扩散性强,或发生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

  (3)较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Ⅲ级)。指基本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4)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Ⅳ级)。指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4   预警机制与发布

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4.1 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4.2根据信息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进行预警。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指发现新的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可能影响本市所有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并有扩散到全国的可能性。

  (2)Ⅱ级预警(橙色)。指发现新的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可能影响本市基础运营网络或2家以上重要信息系统的全部业务,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3)Ⅲ级预警(黄色)。指发现新的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可能影响本市12家基础运营网络或12家重要信息系统的全部业务,无扩散性。

  (4)Ⅳ级预警(蓝色)。指发现新的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可能影响本市1家基础运营的部分网络或12家重要信息系统的部分业务,无扩散性。

  4.3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统一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对严重、特别严重或可能衍生其他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应按照市政府的决定由授权部门发布。

  面向信息安全重点单位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到所有相关单位以及相关的应急响应组织人员,所有被通知的部门和人员需要对接收到的预警信息进行确认;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组织负责人员进行。

4.4  应急准备

xx信息中心和各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4.5  具体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 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 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5   有关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

5.1 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经济信息中心,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办公室 ,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 渗漏水隐患。

5.2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安保科、经济信息中心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经济信息中心、事发单位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并对事件进行调查。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事 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向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市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5.3   机房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 、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 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停电时间 过长的,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 报告市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办公室,启动备用电源,保证经济信息中心正常运转。 如有必要,市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5.4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 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2 经济信息中心接报告后,应及 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 及时报告市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必要时,及时上报市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应急处置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5 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 信息系统管理员 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 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市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6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 术处理。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xx系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7   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经济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3)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 上报系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必要时,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8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1 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 后,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并组织查找、确 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 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 经济信息中心应 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 经济信息中心应在 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系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5.9   业务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1 发生业务数据损坏 时,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 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备份业务系统当前数据。

2)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磁带机中历史备份数据,若磁带机数据仍不可用,则调用异地备份数据。

3 业务数据损坏事件超过 2小时后, 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以手工方式开展业务。

4)经济信息中心应 待业务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由相关系统业务员补录数据;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10   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 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经请示同意后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及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直属单位关闭一切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等,并切断电源。

2 雷暴天气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报经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指数单位及时恢复设备正常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单位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经济信息中心。

3 因雷击造成损失的,经济信息中心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报告系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11应急处置

  5.11.1信息报告与处理按信息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类:

  (1)预测预警系统监测到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信息;

  (2)上级机构或其他职能部门通报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信息;

  (3)接到来自社会和各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的报告信息。

  5.11.2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网安办。

  5.11.3发生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市网安办值班室(设在市信息中心)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向市网安办值班室(设在市信息中心)书面报告;较大以上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5.11.4发生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市网安办、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等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5.11.5信息处理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记录与了解。接到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报警后,要先详细记录该事件数据痕迹和细节信息,了解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以及现场控制情况,并尽可能全面了解与事件有关的信息。

  (2)事件确认与判断。在汇总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判定结果,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①属于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参考数据库对该次事件做进一步的事件验证,确认属于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应进入事件分析流程。

  ②属于误报的,值班人员应对该事件进行记录和处理。

  ③对于与互联网网络安全无关的事件,值班人员也应做好记录,并将事件转交给相关主管机构处理。

  (3)事件分析。事件确认后,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事件已经造成的损失和预计损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扩散性等情况。

  (4)准备启动应急处置规程。市网安办根据事件分析的结果,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等级判断标准确定事件等级,并做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处置规程的准备。

    5.11.6应急响应的响应等级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

分级响应可分为:

  (1)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市网安办立即报请或由市政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组建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应急处置。

  (2)Ⅲ、Ⅳ级响应。对于一般、较大信息安全事件,市网安办组织协调具有处置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职责的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事发地区县政府,调度所需应急资源,协助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5.11.7响应程序可分为:

  (1)应急资源调配

  ①应急人员协调。市网安办根据具体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专家、网络专家、信息系统专家等各类应急响应技术人员。

  ②相关权限。市网安办负责明确和协调处置机构或人员在应急响应过程中所需的权限。

  ③其它必要资源。市网安办根据应急数据库中的信息获取处置事件所必需的资源,如网络与通讯资源、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与软件、处置案例、解决方案等,为处置小组提供参考。

  (2)处置方案制订与检验。处置小组制订具体处置方案,交由市网安办组织相关工作机构、事发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上报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3)处置决策与资源调度。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对市网安办上报的检验结果进行评估,经批准后,联络小组及有关部门按处置方案的要求,协调、落实所需的资源。

  (4)实施处置。处置小组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按照承担职责和操作权限建立运行机制,执行对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5.11.8先期处置

  (1)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并按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置规程,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市网安办、市应急联动中心或事发地区县政府报告。

  (2)市网安办应在接报事件信息后,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研判事件的发展态势,根据需要组织各专业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3)市网安办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组织事发地区县政府和相关联动单位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实施先期处置。

  5.11.9应急指挥与协调

  (1)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市网安办应及时研判事件等级并上报市政府,必要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联络小组和处置小组。

  (2)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和市网安办视情设立,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现场指挥部由市网安办、发生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所在的主管机构与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并根据处置需要组织信息安全专家等参与。

  5.11.10 应急结束

1)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市政府根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建议,决定终止实施应急措施,转入常态管理。

2)对于一般和较大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结束的判断标准为信息系统和业务恢复正常,由该事件衍生的其它事件已经消失,安全隐患已经消除。由市网安办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 5分钟内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 导小组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系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6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保证全天 24小时通讯畅通。

7.2   装备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各职能部门、工作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好网络信息系统设备储备工作。

7.3   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7.4   队伍保障

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网络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各职能部门、工作机构、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或引进社会化应急服务。市网安办负责组建本市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培养骨干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救援。

7.5 经费保障

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市网安办负责落实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作、应急处置和基础设施运维等应急管理经费预算,纳入市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

8 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互联网网络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建立健全本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平台,提高互联网网络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互联网网络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市网安办等专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应急处置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环境、灾难备份等数据系统,为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提供科技支撑。

监督管理

9.1   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9.2   预案演练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网安办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模拟处置影响较大的信息安全事件,组织重点单位参加,检验预案的可执行性。各信息安全责任单位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市网安办负责进行抽查。

9.3   责任奖惩与宣传教育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定 期组织对各 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追究其责任。

组织编制、出版宣传材料,宣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众信息安全应急防范意识。开设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及组织指挥等培训课程,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应急管理和基层处置人员作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10   附则

11 预案更新

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1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系统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由市网安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本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构和重点单位可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5.2预案修订

  市网安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报市应急办审核。

1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系统批准后发布实施。

     

附件2

网络应急突发事件报告表

填表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

(内容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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