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基地条件和评审程序

发布时间:2022-12-29 23:44:19

附件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条件一、规范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二、培训能力(一)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二)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三)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三、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总数的45%以上。1/4
四、与企业合作与至少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5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五、项目产出(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基地建设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培训体系。(二)提升培训能力。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能人才的能力。基地建设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1500人。2/4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基地条件和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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