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场布展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6

·中国·贵州生态产品(技术)交易展览会
—— 展场布展方案
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已成功举行四届,今年外交部同意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升格为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后,成为全国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专题国家级国际论坛。依据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工作策划,拟举行“首届中国·贵州生态产品(技术)博览会”(以下称生态博览会),特制订方案以下:
一、基础背景介绍
环境和发展问题是全球面临共同挑战,促进绿色发展是各国利益汇合点。刚刚闭幕党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建设生态文明现代化中国,必需深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方法加紧转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众多企业和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一个高端生态产品(技术)交流、交易平台。
二、场地分析
1中国·贵阳国际会展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中国·贵阳国际会展中心在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迎宾路以南、观山东路以北、长岭北路以西,紧邻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原生态观山湖公园以东。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在建筑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
生态指标上达成国际权威绿色生态评定体系LEED和国家绿色生态标准,是中国功效配套最完备、设施最优异多功效会议展览中心之一展馆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国际会展中心是贵阳市对外经贸活动关键窗口此次展会场馆面积37812平方米,约个标准展位(不含登录大厅)。在贵阳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7314)展示生态山水,2馆(7935)展示生态工业,3号馆(8556)展示生态建筑,4号馆(9177)展示花卉园林,登录大厅(4830、广场(北广场面积309121-4号馆展馆间通道关键展示总体气氛 ①、该会展中心综合集会、购物、旅游、停车等功效。 ②、周围有酒店(凯悦酒店、万丽酒店、世纪金源酒店等),各个银行,交通便利。
2、展会展区展位划分
1号馆(7314)展示生态山水
展示内容:湿地公园、自然修复、生态工程技术、生态旅游景区、线路、特色生态旅游商品展示 2号馆(7935)展示生态建筑
展示内容:含生态人居、生态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生态小城镇示范点、在建在售生态房地产开发项目、生态家居日用具等 3号馆(8556)展示生态工业

展示内容:现代药业、信息技术、节能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及产业化展示为主,同时加入绿色食品、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绿色低碳科技结果、循环工业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化等方面 4号馆(9177)展示生态文化
展示内容:文艺演出展示、生态文化图书展、生态文化影视音乐作品展播、名家生态文化摄影展、名家生态文化书画展、名家现场书画创作作品交易、生态文明研究展示、知识产权交易等
各专题馆内,分为特装区和标展区、国际区和中国区依据招展具体情况而定,展位划分详见馆内平面图。
三、 具体实施
1、各展区布展统一要求 ⑴、特装布展:
--- 强化展区总体形象,突出展品特点。
--- 特装展位限高及费用根据行业相关政策要求实施。
--- 维护展场整体美观。全部特装展位背板不得裸露原材料,必需统一进行美化双饰面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得含广告内容) ⑵、标准展位:
--- 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展位之案件三块围板将被拆除,若有必需或只拆除一或两块需提前说明。
--- 全部标准展位临通道一边展览围板均将被拆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

--- 全部标准展位均将在718号中午前搭建完成,若展品高于2米,需要优异展品,后装楣板,请提前说明。
3、展场布展要求及其它事项 ⑴、布展要求
①、各展团及各参展企业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此次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布展任务。
②、各参展单位能够产品、模型、图表、照片、灯箱、现代声光电技术等手段进行展示,注意营造效果和气氛,突出专业特色、名牌产品、拳头产品和特色产品。
③、展馆内全部搭建材料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搭建物不得封顶,不得搭建两层或两层以上展位,不得阻挡消防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各展馆布展限制高度为6米。
④、展场内严禁使用大型电锯、切割机等工具,严禁在展场内进行明火作业,特装布展必需是半成品,特装展位背板必需作美化装饰处理。
⑤、展场外部分公共区域形象宣传、口号悬挂,统一已由大会组委会秘书处安排制作。
⑥、展场内不得四处粘贴或悬挂宣传物品,展位内必需粘贴且直接接触展馆内设施时,必需使用地毡胶布,严禁使用其它胶布粘贴。参展单位布展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需在撤展时自行拆除清运。
⑦、因展场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布展用具运输较方便,请在要求时
间内完成布展。为安全起见,不提倡夜间加班(尤其是深夜加班。如确需延时加班,请直接和展场方联络并办理加班手续,费用自理。 ⑧、要求特装参展商租用展馆电箱,并如实申报用电量。若不如实申报,将会因电箱超负荷而产生跳闸情况。
⑨、各参展企业布展方案、效果图、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标准展位中英文楣板名称,请于布展5天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境内、外招展组立案,方便送展务组和会展中心落实相关标准展位搭建等工作。逾期报装标准展位搭建示意图,搭建(拆装)费用自理。企业租用相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可直接和展馆联络,费用自理。 ⑩、各地展团联络员负责统一向组委会秘书处综合一组领取多种参展证件,并负责转发给参展企业代表。布展和展示期间,参展单位凭放行条携展(物)品出展馆,并自觉接收展馆执勤人员检验,(物)品出展馆放行条由展务组负责签发。

2)时间、展位及其周围管理 ①、布展、展览、撤展时间
布展时间:特装展位为 715-17日(900-1700 718日(900-1200 标准展位为 716-17日(900-1700 718日(900-1200
7181200后全馆封闭,全部参展企业应在此时限
前布展完成,并退场接收安检。
展览时间:719日(8:30-18:00 *包含开幕式 720(900-1700
721日(900-1500*包含简短总结
撤展时间:721(1800 ②、证件管理
参展证、嘉宾证、参展车辆停放证、工作证、志愿者证、记者采访证。
以上证件皆依据参展人数而定。全部证件需在15号制作完成,16号发放完成。
入场时,展会相关人员需出示证件才能入场,车辆上需有停放证标识才能停放车辆。 ③、现场车辆管理 A、会展中心 会展中心设有地下车库,参展车辆可凭车辆停放证直接停在车库。车库不够停放,可停靠广场马路边。

* 车辆需听从展会场地现场安保人员或志愿者协调,不得占用多出车位。

4、展区分布及展位分配标准
⑴、展区分布和最终定位,将由组委会秘书处依据招展实际情况作调整安排,招展书上展区划分现在仅供参考。
⑵、展位分配,标准上按先交款先选位进行分配安排。 5、其它事项
⑴、每个标准展位基础配置:三面标准围板、楣板一块、光管二支、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纸篓一个,3A220V电源插座一个。 ⑵、参展商需临时租用相关展具或要求展馆提供相关服务,费用自负。
⑶、展务咨询此次博览会展务组布展小组XX 电话: 电子邮箱:
四、使用展馆展场管理指导 (一)公共区域使用指导 1、公共区域使用标准
⑴符合消防要求及政府相关要求,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阻挡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及通讯设施。 ⑵不损坏展场设施。
⑶不影响同期举行其它展览会。
⑷全部部署应做到设置牢靠,不对人员造成伤害。

⑸露天场地、马路部署不影响交通。
2全部公共区域部署方案均应提前申报,并依据组委会和展馆方意见进行安排;对于全部部署方案,组委会有最终决定权;未经申报全部部署,可由展馆方将强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和损失均由部署单位负担。
3全部组展单位及参展商需要悬挂空飘汽球做宣传,须提前向组委会申报,并服从组委会统一部署。
4、参展商全部商业宣传活动只可在参展单位所属展位范围内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区域派发任何宣传资料、纪念品或同类物品。如确需延时加班,请遵照以下要求:
a、展馆方只接收各展团有组织、有计划延时加班申请,通常情况下不接收部分展商单独加班申请。
b各展团须于当日16时前向展馆方提出延时加班申请,并办理付款及相关手续。依据相关劳动保护法规,展馆方标准上不接收晚上11时以后延时加班申请,如确有需要,展馆方将加倍收费。

(二)展位搭建和施工指导
1全部标准展位尺寸均为3×3米,标准展位搭建须由展馆方搭建;未经展馆方同意,各展团及参展商不得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搭建标准展位。
2各展团或参展商指定主场承建商只能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选定,并于展览会进场前60天书面通知展馆方。如不从展馆方推荐名单中指
定,各展团或参展商须于展览会进场前90天将另行指定主场承建商相关施工能力和资质证实材料提交展馆方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3、各展团或参展商指定主场承建商应负责搜集参展商展位搭建图纸(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电气结构图及装修使用材料说明)及相关用水、用电资料,于展览会进场前20天前统一向展馆方申报,并负责统一交纳施工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
4展位搭建高度不得超出6米,用玻璃或木板材料封顶一律安装悬挂式6千克干粉灭火器,每20㎡配置一个,2030㎡配置两个,以这类推。用布质材料封顶,布和布之间需留有20公分间隔,并按每5/千克喷涂阻燃剂(尼龙布、网孔布按16/千克) 5、展位搭建包含玻璃展具,需遵照以下要求:
a、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下且单件玻璃面积超出3㎡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b、玻璃安装在两米以上位置,不管面积大小一律使用钢化玻璃。 6由展馆方负责搭建标准展位,各展团须于展览会进场30天前向秘书处展务组提交相关图纸、楣板文字资料及展位配置资料,因延迟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标准展位搭建延迟而产生一切后果由各展团负担,办方和展馆方不负任何责任。
7展览会现场全部展位搭建必需严格遵守《展览会防火安全协议》等相关要求及其它展馆相关使用指导,并按相关消防部门审批要求施工。不按要求施工任何单位,展馆方不提供展位用电。

8、参展商对自已展位施工安全质量负担责任,如因展台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参展商自已负担赔偿责任,主办方及展馆方不负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展馆其它使用指导
1、展馆承重负荷:展场每平方米不得超出5000千克,凡超出负荷标准展品,各展团应提前和展馆方协商,经展馆方书面同意并按展馆方要求做足安全方法后方可进入展场。
2展位和电源箱距离不少于80CM展位和墙体距离不少于60CM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展馆天花及固定设施上不许可悬挂任何物品。
4、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任何硬件设施:展馆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如需在展馆石质地面或墙面上进行粘贴,仅许可使用非残留性单面、双面布底胶;不许可使用其它粘胶物。 5、展馆不提供压缩空气。展览会空气压缩设备需由各展团或参展单位自备,并只能置放于馆外露天场地;该设备运作不许可对其它参展单位、观众及展览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6、如需从地沟引出线管,需注意保持地面平整,必需时须加护盖及设置显著提醒标志,以策安全。
7、各展团应统一负责将展览会筹展及撤展期间废弃包装材料、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出展馆范围以外。

展场布展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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