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育精神

发布时间:2016-10-27 15:05:19

贵州教育精神

开放自信,乐于奉献;

攻坚克难,勇于争先。

人一之,我十之,

咬定青山放,达目的罢休。

《贵州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庄严宣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神圣职责。修身立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淡泊名利,严谨治学;传承文明,勇于创新;终身学习,不断进步。为全体学生美好未来,我愿奉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提升教师人职业道德素养,推进师德师风断改善,树立教育行业优良形象, 根据相关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拟定本责任书,各教职工必须严守本责任书规定。

1.要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 业务水平,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发生。

2.在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能敷衍塞责,准擅自调课、停课或缺 课。

3.要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举报的责任。

4.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 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5.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得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7.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得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8.得向学生推销或指定经销点购置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9.得在各类考试中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评先选优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0.严肃工作纪律,准酒后上课,上课时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准传播攻击国家领导人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和言论。

11.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健康活动。

12.得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 对道德败坏、 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贷。

1 3.严禁私自租房让学生住宿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

14.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和评议;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管理。

15.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6.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合格,并据情节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7.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报者,按本责任书第 16 条规定追究责任。

1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职工个人各存一份。

校长: 责任人: 2016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 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 不讽刺、 侮辱、 歧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 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 不缺课、 迟到、 早退、 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 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 不酒后上课、 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七、 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 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 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 不参与黄、 赌、 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十个不”的承诺

一、 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班和收费特长班。 二、 不违规招生和向非法招生中介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办学机构提供毕业班学生信息。 三、 不擅自扩大班额和违反课程计划增减课程、 课时。 四、 不以任何形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挤占学生课间操、 眼保健操、 课外活动及休息时间。 五、 不以教学质量测试结果进行班级排名和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六、 不忽视对困难教师、 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及残疾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做出对师生带有歧视性的任何规定。 七、 不让脏乱差和黄赌毒污染校园。 八、 不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教育活动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外的各类学科竞赛。 九、 不选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统一用书目 录之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 十、 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场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十个不的承诺

一、 不在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中有乱收费、 滥开支、 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二、 不在学校安全“维稳” 工作中存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排查、 排查不整改、 整改不到位、 师生有困难不关怀而酿成安全事故和“维稳事件。 ”三、 不在学校评先选优、 职称评聘、 岗位设置、 绩效考核、 工资发放、 校务公开等工作中有不民主、不公平、 不公正、 不公开行为。 四、 不在学校领导工作中忽视发挥“教代会” 作用和拒绝师生合理诉求。五、 不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学生、 家长和教师有歧视性、 暴力性言行。 六、 不违反学校和教师“十个不” 的承诺行为听之任之而无追究的相应制度建设和措施。七、 不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 弄虚作假 八、 不对学校发展目标、 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教学改革、 教学质量提高等无思考、 无举措、 无整改行为和意见建议。九、 不违背廉政要求收受贿赂或变相收受贿赂以及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十、 不酗酒、 赌博、 公车私用、 公款吃喝玩乐和无故不在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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