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治理择校、办重点班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11 19:53:20

宫里镇教育办公室

关于治理择校、办重点班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治理义务教育段学校择校和乱收费的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经教育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我镇治理择校、办重点班作如下规定要求

一、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片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对违反规定,跨区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或举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度评优树先资格。

二、对不符合要求,到非辖区学校就读的,学校一律不准私自接收。确实符合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原就读校和借读学校同意,镇教育办公室批准方可。办理手续要符合程序及有关要求。

三、要严格学籍异动管理,严格审查材料,对要求转到城区学校就读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学手续,违规办理的,将追究学校学籍管理员和校长的责任。

四、对学校违反规定,私自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兴趣班的,一经查实举报,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当年度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五、以上规定若违反其中一条,在年终学校督导评估中扣去10分。

宫里镇教育办公室

00年九月

小学关于治理择校、办重点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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