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3-13 14:44:32
发布时间:2019-03-13 14:44:32
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使用合同
(高端体育赛事事前资助项目)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用款单位: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二○一八年制
甲方: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乙方(用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落实《深圳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所规定的扶持政策,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决定对乙方申报的项目实施资金资助。为保证项目资助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甲乙双方就资金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根据2019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扶持计划,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 万元,供乙方 (项目名称)无偿使用。
项目资助资金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和预算由监管银行审核后分批进行拨付。
第二条 乙方须是符合《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体且不存在该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资助期间,如乙方或资助项目迁移至深圳市外或经甲方认定不再满足规定的资助条件,应向甲方返还已发放的全部项目资助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项目投资预算和项目实施计划;
(二)落实项目实施计划;
(三)对获得的项目资助资金进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接受、配合甲方对项目执行和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乙方应在结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甲方应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以资金使用合同文本约定内容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乙方无合理理由逾期未提交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发放的全部项目资助资金。
第四条 项目资助资金应采取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的方式进行封闭管理。乙方专用账户上的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直接用于所申请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挪用项目资助资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全部项目资助资金。
第五条 甲方委托监管银行对乙方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查。监管银行按照资金使用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条件,对受监管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第六条 项目单位使用资助资金采取报销和绩效验收的形式。其中 %即 万元的资助资金以报销或者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乙方)的形式,由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票据交监管银行审核后予以拨付;剩余 %即 万元的资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拨付至乙方),在项目完成后,由甲方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后,视绩效评价情况通知监管银行予以拨付。
第七条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甲方有权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事中审计,跟踪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项目单位有超出规定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发放的全部项目资助资金。
第八条 乙方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资金使用合同的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资金,不得变更。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门设立会计明细科目分项目核算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条例要求的,应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第九条 获资助的项目未完成而终止、撤销的,乙方应当及时清理账目和资产,并及时报告甲方清查处理,将剩余资助资金如数退还甲方,由甲方归还市财政委。已开支的资助资金形成的项目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甲方根据已开支的资助资金的数额依法享有对项目剩余资产的相应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项目信息,乙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深圳市笋岗西路体育大厦809
乙方:
合同期内乙方如有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或重大资产、股权转让、企业破产等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和市财政委。否则,甲方将有关信函送达该地址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附表《资金使用预算和进度计划》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凡因本合同的成立、条款解释、履行等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给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自签订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财政委员会及监管银行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盖章)
2018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8 年 月 日
附表《资金使用预算和进度计划》
一、资金使用范围 | ||||||||||||
支出科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计划使用 专项资金金额(万元) | 备注(其他科目请具体说明) | |||||||||
赛事申办费 | ||||||||||||
赛场租赁费 | ||||||||||||
赛场布置费 | ||||||||||||
竞赛器材设备费 | ||||||||||||
裁判员酬金、培训费 | ||||||||||||
差旅费 | ||||||||||||
会场租赁费 | ||||||||||||
会场布置费 | ||||||||||||
住宿费 | ||||||||||||
临聘工作人员劳务费 | ||||||||||||
赛事安保费用 | ||||||||||||
医疗保障费用 | ||||||||||||
媒体宣传费 | ||||||||||||
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 | ||||||||||||
保险费 | ||||||||||||
其他 | ||||||||||||
合计 | 万元 | 万元 | 批准资助金额 | 万元 | ||||||||
二、资金使用进度计划 | ||||||||||||
第1阶段 | ||||||||||||
计划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预计费用: | 万元(含专项资金使用: 万元) | |||||||||||
完成目标: | ||||||||||||
第2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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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预计费用: | 万元(含专项资金使用: 万元) | |||||||||||
完成目标: | ||||||||||||
第3阶段 | ||||||||||||
计划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预计费用: | 万元(含专项资金使用: 万元) | |||||||||||
完成目标: | ||||||||||||
三、承诺完成任务目标 | ||||||||||||
项目承担者: | ||||||||||||
承诺成果形态: | ||||||||||||
承诺成果数量: | ||||||||||||
承诺成果质量: | ||||||||||||
绩效考核标准: | ||||||||||||
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在项目中分担的任务 | 联系电话 | ||||||
主要工作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