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疾病的防护策略分析

发布时间:2014-09-25 12:17:43

护士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疾病的防护策略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是护士工作中常见的职业暴露风险。导致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危险程度又与暴露途径及防护意识有关。感染血源性疾病不仅威胁医务人员健康、造成卫生资源损失,还可通过一次性传播对他们的家庭造成危害。因此应积极进行预防并提高护士的防护意识,将职业暴露风险降低到最低。

【关键词】 职业暴露 血源性疾病 暴露途径 预防

  护理工作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护士这一群体在临床第一线与各类患者及各类病原微生物零距离接触,直接面临发生医院感染的危害。大量研究证实:护士是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疾病的高危职业群体。

  1 对象与方法

  20087月随机抽取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20名医务人员,年龄为2240岁。其中主管护师40名,护师35名,护士40名,见习护士10名。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要求,设计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120名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暴露途径:对调查中记录的护士锐器伤分析表明以针刺、玻璃划伤、手术刀片划伤为主。构成比呈递减顺序。

  防护意识:在临床护理中护士的防护意识存在差异。在血液接触操作中护士戴手套所占比例较小。

  3 护士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疾病的防护策略

  3.1 提高护士的防护意识,改革和完善教育培训体制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是指医疗单位或实验室下作人员由于接触患者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体液而导致的暴露。它又包括经皮损伤暴露和黏膜接触暴露两种。其中又以经皮损伤(主要是锐器伤)暴露为主,占80%以上。由于护士的职业特点是最易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而发生暴露。国外和国内的相关研究显示护士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发生率为:国外为52%89.4%,国内为80.6%93.3%,着显示出国内护士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相当严重[1]

  McCoyr报道,医务人员对血源性感染危险认识不足而发生感染的相对危险度为2027,其他研究也证实护士防护意识不足是导致感染的主要职业因素。因此包括美国在内的几个发达国家已将职业安全防护教育和“普遍预防”的政策纳入医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之中。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减少血源性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之一[2]

  护理人员血源性职业防护不仅要加强他们的认知,而且要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加强。医疗管理部门应重视防护针对性教育,一方面体现在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因素、传染途径、洗手方法及暴露后预防等基础防护知识,并注重联系实际,尤其针对常规操作行为知识,另一方面培训对象应针对低职称、低学历、编外护理人员,尤其是一甲、二甲医院的护理人员,且对培训对象应给予时间和经济上的支持。鉴于我国职业防护研究起步较晚,教育培训体系明显滞后。因此,建议国内医学院校应尽快增设职业防护相关课程,使医学生在走上临床岗位前就具有正确的防护知识。同时通过看录像、板报、专题讲座、发放材料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而且在校教育和在职培训都应确立考核内容、方式、方法,在理论学习结束之后,应进行考核,以提高学员的认知水平。

  3.2 作好各种规范操作训练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主要通过针刺、玻璃碎片、手术刀片或其他锐器所致的皮肤破损和黏膜溅洒等方式暴露。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针刺伤是造成护士皮肤损伤的最主要职业因素。加强护士人员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宣教,通过预防职业暴露各种规范操作训练,纠正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良的操作习惯和行为,要求接触各种与血液有关的操作时戴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如果皮肤有伤口,可在戴手套前用敷料保护伤处,使用注射器时,不让指尖触及针头,操作完毕不要回套针头,必要时可单手操作将针头放入护套。传递各种锐器时使用容器传递,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锐器。手术刀片、针头等各种锐器用坚硬结实容器单独放置。并制定使用锐器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新产品的安全使用的相关培训,从而减少锐器伤的发生。

  3.3 职业性血液暴露应及时处理并追踪 暴露后立即进行初步伤口处的挤压,直到伤口挤出少量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伤口,再用碘伏或碘酒消毒,并及时向院感染科报告。进一步处理包括:查看患者资料,动员患者抽查血清是否患有血液感染性疾病。暴露后应尽早检测抗体。依据免疫状态及抗体水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72 h内做HBVHCVHIV等基础水平检查。对可疑暴露于HB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注射抗乙肝病毒高价抗体和乙肝疫苗,对可疑暴露于HC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建议暴露46周后检测HCV RNA;可疑暴露于HI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短时间内口服大剂量的叠氮脱氧核苷(AZT),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进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要求医务人员一旦职业暴露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处理伤口,保护自己。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评估、指导用药,并加强暴露后心理咨询,以有效降低护理人员因职业暴露引起的心理伤害[3]

【参考文献】

  1 陶红兵,郭石林,方鹏骞,等.实习医学生锐器刺伤原因及防护对策研究.环境与职业医学,200623(6):523-525.

  2 任丽娟,戴莉玲,王爱凤.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现状分析与对策.医学检验与临床,200718(2):78.

  3 刘利,蔡绍丽,宫海燕,等.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和防护.重庆医学,200736(4):94-96.

护士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疾病的防护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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