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地 产 买 卖 契 约(国家正式范本1)

发布时间:2018-06-29 22:55:00

立契约人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达县南外镇新桥三组综合楼2单元42号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见本契约附件)。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则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则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乙方由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地产权清楚。若产生与甲方有关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缴纳。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契约副本 份,送 房屋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前,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室内装修。

2、双方签定契约时,双方应共同确认室内家具、家电清单。待过户手续完毕后,甲方应按清单所列的家具家电完好交付乙方。如有人为损坏,乙方将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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