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销售激励方案
发布时间:2012-02-14 02:10:00
发布时间:2012-02-14 02:10:00
天然气事业本部液化气销售及激励方案
为了增加我公司液化气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积极性,天然气事业本部根据2009年7月20日《关于液化气经营事宜的会议纪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 奖励原则
全员销售,全员奖励,人人参与,多销多得。
二、奖励范围
(一)、人员界定:1、液化气销售中心,天、沙、水、新各区液化气管理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2、委托站点可以站点为单位参与本次全员销售;
(二)、销量界定:
1、现有用户以外的新增市场销量;
2、民用户不在此次奖励范围。
三、实施细则
(一)现有用户信息采集:
各管理站将本辖区内站点受托人及送气员配送用户名称、地址、用气量统一收集,并报客户管理处备案,如有隐瞒不报的,用户流失,概不负责。
(二)市场开拓
1、销售定价:(1)、瓶装气,上限不限,下限不低于批发价格+运费(1元/15kg瓶);
(2)整车配送,上限不限,下限不低于采购成本加预期利润及税金。
2、区域划分:(1)、瓶装气新增用户按照就近原则,由就近供气站供应,并由供气站做好销售记录,计入该站销量;(2)、整车配送地区不限,由液化气销售中心计入站点销量。
(三)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1)、瓶装气,1元/15kg瓶、3元/50kg瓶、0.3元/5kg瓶;(2)整车配送,以下限不低于采购成本+300元,上限不得突破0.5元/kg为标准,进行气价优惠,具体执行办法由客户管理处视忠实程度、目标定量完成情况等自行操作。
2、奖励依据:员工新增用户奖励,由管理站用户发展科核定后,月末按照统一的制式表格(员工姓名、发展用户名称、区域、销售数量、奖励标准、奖励金额)造册报财务处,统一发放。表格样式见附件
3、支付:
四、发放形式
1、员工新增瓶装气销售奖励以现金形式进行发放;资金来源为液化气销售利润;结算周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时间为次月发薪日。
2、站点新增整车配送销售奖励以气价优惠方式进行发放;结算周期为滚动式结算。
五、附加业务
员工如在市场开拓中,同时进行市场稽查,对于经举报黑窝点、黑送气员,而罚没的我公司钢瓶,亦给予与销售同等奖励。
(一)奖励对象:集团安稽部,天然气安全、稽查以外的其他员工;
(二)奖励标准:1、举报奖励:1元/15kg瓶、3元/50kg瓶、0.3元/5kg瓶;
2、罚没奖励:10元/15kg瓶、30元/50kg瓶、3元/5kg瓶;
(三)资金来源:罚没钢瓶二次置换押金收入
(四)结算周期:按次结算
五、其他
(一)严禁公司内部恶意竞争;
(二)各区域管理站做好新增用户的核定工作;
(三)财务处严格把关奖金发放过程;
(四)客户管理处不定期抽查各站新增用户销售情况。
天然气事业本部
二00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
全员销售奖励明细表
填报部门:沙区管理站 填报日期:2009 年9月8 日
负责人: 审核: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