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助学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30 06:02:33

学生助学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 工作制度

1、对家庭清寒的学生,学校须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为此,学校建立学生助学金管理制度。

2、在学校自行设立助学金的同时,学校还要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为本校贫困学生捐款设立助学金,在尊重捐资者意愿的前下,由学校统一管理。

3、助学金的发放与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必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综合平衡考虑。尽量做到合理、正确。

4、助学金的申请由学生本人书面提出,班主任通过家访等途径进行核实,总务处负责审查,最后由校长室审批。

5、助学金分为一等助学金(特困)、二等助学金(困)、三等助学金(较困)。

6、学校应以适当形式公布享受助学金的学生情况,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7、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应学会艰苦奋斗和感恩回报社会,不得奢侈挥霍,如有发现,轻则教育批评,重则取消助学金。

8、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由总务处负责制订具体标准并组织评审。

二、操作规程

1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拟订助学金的申请办法、条件和评审标准。

2、学生对照享受助学金条件,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班主任须对学生填写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有虚假情况,中止其申请。

3德育办对由班主任初审的申请进行复审,按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分等确定助学金,并进行公示。最后,经校长室批准后发放助学金。

4、享受社会人士资助助学金的学生,每年须向捐资者汇报自己的学业情况。此外,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应通过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办法来回报社会。

5、颁发助学金一般应告知家长,以便督促孩子正确使用好助学金。

6、学校负责建立每年的助学金档案。

三、助学金发放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

班主任、部门审查、学校批准

学校将受住助学生名单公示五日

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

学生资助学金中心审核,教育局批准

学校为受助学生立户建银行卡

财政、教育拨款到学校帐户

学校将资金支付到学生卡户

学校建立、完善台帐备查

纪检、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督查

四、助学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助学工作的领导,经学校领导共同商议并同意,就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1、成立领导小组 :在教育局和校委会的共同领导下,全面负责对助学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助学办公室工作报告,研究与安排助学工作。

长:穆合塔尔·麦麦提热依

副组长:胡光勇、高彦、迪丽努尔·赛都拉

成 员:祖丽皮亚·吾守尔 阿力甫·麦麦提 艾尼瓦尔·麦麦提艾力 布瓦加尔·麦麦提

2、成立助学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助学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助学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并拟定具体工作,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总结与检查助学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主 任:祖丽皮亚·吾守尔

成 员:全体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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