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成人教育优秀班集体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18 18:31:48

三峡大学成人教育优秀班集体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成教学生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三峡大学有关学生管理文件精神,并结合成教特点和实际情况,学院特制定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读的成人教育全日制本、专科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业余、函授本、专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评选比例

优秀班集体数不超过全日制学生班级总数的10%;优秀学生的人数不超过该班学生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该班学生总人数的3%。优秀毕业生不超过该班毕业生总人数的15%。学院可根据当年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评选比例。

第三条 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工作积极,配合默契,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并有所创新;

3、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组织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5、班级学风良好,上课出勤率高,全班同学的学习成绩在学院各班级名列前茅;

6、本学年内全班同学无人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四条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本学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操行评定为优秀;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认真独立完成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突出,学年总评成绩在全班名列前茅,单科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现象,且均分在80分以上。

3、上课出勤率高,没有旷课现象,且请假天数(包括病假、事假)不超过五天时间;

4、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等活动,且表现突出;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基本上具备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学年总评成绩原则上在全班名列前15)

2、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成效显著;

3、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组织观念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各方面能起带头作用。

第六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评选条件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3、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面授出勤率高,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4、学习成绩在班上排前10名以内。

第七条 评选办法

1、在评选之前,学院将下发相关评选通知,各班成立由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2、各类优秀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原则上在学年开学后三周内进行。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考试前两周内评选。

3、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和办法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程序是:(1)自我推荐;(2)小组酝酿,提出初步名单;(3)班级评选确定推荐名单;(4)填写相关审批表,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部,再由学院进行审核批准。

4、每个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中的一项。

第八条 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学生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各类优秀学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109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峡大学成人教育优秀班集体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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