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常遇五道涉税问题,快来看看你能答出几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发布时间:2018-08-30 17:26:24

新办企业常遇五道涉税问题,快来看看你能答出几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新企业是否需要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现在不需要单独办理了。

宁波市自2015101日起,统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办企业统一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一套申请资料,填写一份表格,办理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审批后,企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新办企业纳税人是否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新办企业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1、一般纳税人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2、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三、新办企业如何进行发票领购?

需要领购发票的新办企业纳税人,应当携带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发票领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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