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5 14:08:31
发布时间:2014-01-05 14:08:31
特注:资助征文比赛,要求各班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每人一篇。
桂财院学工[2013] 8号
关于开展2013年 “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
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防城港校区:
为深入宣传国家资助家庭贫困学生政策,充分展现当代青年学生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立志成才、敢于担当、感恩报国的精神风貌,宣扬贫困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比赛的通知》(桂教办【2013】18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主题为“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获得资助后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二、征文主题
围绕“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主题撰写,标题自拟。
三、活动组织
学工部(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各教学院、防城港校区负责征文收集初评、推荐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校级优秀作品,选送其中3篇到教育厅参加全区高校组征文奖评选活动,教育厅将对获奖作品给予物质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征文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此外推荐参加全国征文比赛。
四、校级评选奖项 奖项设置分为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奖和指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单位参赛的征文质量和组织活动的特色设置优秀组织奖2名,对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优秀作品奖:校级评选小组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根据质量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出的校级获奖作品将获奖励,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指导教师奖:每份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颁发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
五、征文要求
(一)受助学生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撰写,要求思想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文风平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特色,体现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教育厅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六、时间安排
1、4月2日—4月10日:宣传、写作。
2、4月11—14日:各单位初评。
3、4月15日:报送初评参赛作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4、4月16日—18日:组织校级评审。
5、4月22日: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征文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助学贷款和征信工作相关政策,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深入的诚信教育活动。 2、作品文面要求
(1)用第一人称撰写,正文开头总述,分述设小标题。
(2)页面设置:纸张为A4;页边距:上下左右为2厘米。
(3)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全文行距1.25倍。
3、其它注意事项:
(1)作者如不同意主办单位公开发表作品,请在征文上注明。
(2)务必在第一页最上面注明:教学院名称、所在班级、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指导教师等信息,以便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 征文 比赛
2013年4月2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