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同业

发布时间:2015-01-06 23:30:15

中国工商银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五大银行之首,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国内外开展融资活动筹集社会资金,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支持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项目:

银行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以金融同业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往来。银行同业业务最初仅限于银行间的短期资金拆借以解决短期流动性,后期业务对象逐步发展至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也从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衍生出同业代付、买入返售等各项创新业务。银行同业业务所形成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体现在“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款项”科目中,同业业务所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主要体现在“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款项”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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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款项变化图(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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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款项变化图(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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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款项变化图(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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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款项变化图(中行)

存放同业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银行之间业务往来频繁的一种表现,存放同业的最初作用是为银行之间的清算服务,以方便银行清算时发生的头寸调整。但在信贷规模受到存贷比等指标控制的前提下,存放同业逐步向盈利性目标演进,被存款匮乏的商业银行用作拓展存款的重要手段。从四大行的对比来看工行存放同业款总量较低,在2012-2013年之间都有一个明显的增加

在上市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存放同业属于同业资产一类,同时还包括买入返售、拆出资金等,最近两三年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最为迅速的业务之一。据调查发现, 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由2010年的5.25万亿元飙升至2012年的10.52万亿元(董欲晓等,2013),其中2012年同业资产同比增幅超过50%的就达到11(李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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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2014年中期同业资产增长率与总资产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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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31231日及2014630日同业资产与总资产的占比

从以上两张图我们可以看出同业业务占总资产的比重在不断上升,特别是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

图:20131231日及2014630日三类同业资产配置比例(来源:德勤关于2014年中国上市银行中报分析

从上图我们可以发现在同业业务中存放同业这一块比较稳定,其中在在五大行的同业业务中所占的比重最高,居同业业务中第二位,仅次于买入返售。对于同业业务为何如此之火,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规避金融监管:(1)通过将对企业的贷款通过同业业务的方式转为同业资产合理的规避贷款增量限制。(2)规避存贷比限制,由于我国对商业银行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存贷比的存在,束缚了很多企业贷款的发放,而转为同业资产的方式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例如商业银行A贷款规模增速较快,而存款和回款相对较慢,为此面临信贷规模限制或存贷比监管压力。在此背景下,银行A就向另外一家存款较多或存贷比压力较小的银行B寻求同业存款。AB之间委托信托公司E发行单一信托计划,并将其投资于同业存款。信托公司E就将商业银行B的受托资金存入商业银行A,名义上是信托公司E对商业银行A的同业存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B对商业银行A的同业存款,而信托公司在其中主要扮演通道角色。通过这一操作,商业银行A获得了同业存款,可以继续扩展贷款或者缓解存贷比压力,而商业银行B则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信托公司获得了通道费,从而实现了三赢

(3)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限制性较强的行业企业。(4)是规避贷款集中度限制目前监管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但同业业务则不受该规定约束

2、同业业务能有效降低资本占用:目前,商业银行期限在3 个月以下的同业资产,风险权重仅为20%;期限为3 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5%。而信贷资产的风险权重最低为50%,最高可达150%,若直接对应信托受益权则是100%的风险权重。

存放同业的相对安全性:

(1)存放同业不在统一的市场框架和监管体系之内进行,一般是在存放行开设同业存款账户,通过银行之间各种形式的平台进行交易。(2)存放同业的风险要求较低,存放同业不需要对存放行进行授信,一般也不需要票据质押。(3)存放同业的监管要求较低,同业存放的期限可长可短,可以超过1年,同时存放同业对资金额度没有监管要求,可以超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的8%。(4)存放同业的运作目的以清算为主、盈利为辅。

同业业务的弊端:

(1)客观上造成中国政府宏观政策效果日趋弱化。(2)加大了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内部的风险。(3)加大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

监管措施:

(1)促使金融结构由银行主导型市场主导型转变。(2)应尽快提高同业业务的标准化和透明度。(3)应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并适当考虑资本金和风险拨备要求。(2014年4月24日人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提出“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4)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和会计制度,以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的信用扩张行为。(5)应加快强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存放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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