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0 05:38:11

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摸实底考核

各村按照包区域责任制、对新婚、出生(含出生时间、性别、孩次)、在孕妇女、重点管理对象及其流动情况、节育措施落实、奖扶对象等情况做到不错、不漏、对错报、漏报或报上述之一的,每例对村处罚1000元,如属当年出生,则加倍处罚,如该村全年累计错报、漏报或报当年出生达2例的,对所涉区域责任干部处罚500元/例、驻村(居)干部处罚300元∕例

二, 、节育措施及环孕检考核

1、节育措施

对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按照摸底及当年出生的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每落实1例上环属及时的,奖励1000元属不及时的,奖励500元。每落实1例结扎属及时的,奖励1500属不及时的,奖励800元。人流每例奖500元,引产每例奖2000元.

2、环孕检

环孕检任务按人口的4℅计算,环孕检一年考核三次,环孕检率以50%为基数,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则处罚500元。

3、每季度对销号情况进行排位通报对未能完成任务且在全乡季度排位中倒数第一名的村(居)召开计生工作促进会,支部书记在会上作表态性发言,未完成任务的驻村(居)干部作歇岗一个月处理,村(居)干部作免职处理。

、流动人口管理

对流出育龄妇女,落实好“六个一”合同管理,对流出、流入(含经商、务工、暂住)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造册登记,出现错、漏的按底数上报工作考核。

、性别比整治工

每查实1例“两非”案件给予工作经费5000元

五、基础性工作

1、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三室一校、计生三栏一窗,药具自取箱,宣传品发放等),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被扣分的,每扣1分对村处罚100元,如因干部个人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对该责任干部作歇岗2个月处理(处罚1000元,歇岗期间照常上班)

2、区域责任干部必须做到对本区域计生情况“一口清”,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各类检查(督查)结果与微机信息一致,对发现1例未按要求落实好工作的,对该区域责任干部作警告一次处理;累计2例的,作歇岗2个月处理(处罚1000元,歇岗期间照常上班);累计3例的,作免职处理。

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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