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发布时间:2020-05-25 08:38:18

编号: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订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1.1甲方已获得了位于 号土地使用权(详见建德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号: )。

1.2甲方经上级主管公司门批准:同意以上述地块作为岀资,乙方以工程建设作为岀资,合作

开发 房地产项目;同意授权乙方成立项目公司与甲方的名义合作

开发 房地产项目;同意将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 股权质押

给乙方。

1.3项目公司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工程建设权力机构,由其全

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工程建设、决策和管理。项目公司下设各部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4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及前期报备手续由甲方负责。

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

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公司统一管理。

1.5本项目开发后双方分得房屋的销售由项目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公司统一销售。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销售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第二章、项目概况:

2.1项目座落地点

2.2项目名称

2.3项目用地四至: 见土地证;

2.4 项目用地面积 m2 亩);

2.5项目规划用地性质:现为划拨待改为城镇住宅混合用地用地;

2.6项目土地使用年限: 年;

2.7 项目建设技术指标:

容积率:》8.4

建筑密度:》%

绿化率:》%

总建筑面积: m2

以建德市建设局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载明面积为准;

2.8 项目建设内容:(以建德市建设局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载明面积为准)

2.9 项目现状:土地完成六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第三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3.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管理“杭州建煌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 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公司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 部等部门。

3.2 项目公司法人代表由甲乙协商方委派人员出任,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人由乙方派任 , 副总

经理 2 人由双方各派 1 人,其他各部门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

项目公司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公司的议事规则: 项目公司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公司召 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 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公司例会由 项目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总副经理主持。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 项目公司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公司的例会。总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第四章、投资

4.1 合作项目开发所需的各项投资:

4.1.1 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证前(含办证)所需的所有税费由甲方负责出资。 包括土地取得所需的征地费、 土地出让金等各项税费。 项目公司及下设各部门专职人员的工资、

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1.2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配套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岀资,

4.2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由乙方预支,分房方案确定 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 进行结算。

4.3项目公司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公司自行支配。各公司下 设各公司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公司确定

4.4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公司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 由派岀方负担。

4.5除销售公司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均由派岀方负担。

4.6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房屋分配比例比例予以分摊。

第五章、会计财务制度

5.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5.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岀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 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岀由项目公司书面决定后,由财 务公司实施。

5.3主管会计和岀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 了解费用支岀情况。

5.4财务公司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岀情况。

5.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 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六章房屋的分配

本项目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甲方分得所建房屋中的 %,乙方分得所建房屋中的 %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公司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 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

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七章、工程前期:

7.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公司统一管理和决策, 工程前期公司具体负责经办 , 本协议 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7.2 工程前期公司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邀)标,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请《建设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条件》;

6、建筑设计单位招(邀)标,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7.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公司门缴纳的相关费,甲方应在缴纳费用的 3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八章、工程营造

8.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由乙方确定和统一管理。本协议的甲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 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8.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由乙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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