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5 21:39:01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学区校长

副组长:学区督导

成员:

2.职责:制定传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主要内容及措施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各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学校师生学习和演练。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日常预防措施,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特殊重大传染病流行(如非典、甲流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采取的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内容。

2.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2)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饮食管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要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理档案。各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要依据传染病发病规律将有可能暴发或流行的病种纳入重点检查内容。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食堂、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奖惩制度,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并进行公示。

3.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各级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在学校兼职校医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兼职校医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4.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或兼职校医。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5.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6.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上报相关信息,为各级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打开安全通道。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中心校及当地传染病防治部门。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督导

1.学区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中。

2.学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疫情蔓延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2018年3月2日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